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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洛阳玻璃: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2002-10-29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朱雷波董事、姜宏董事、戴志良董事、魏成龙董事因故无法出席本次审议第三季度报告的董事会议。其中戴志良董事、魏成龙董事分别委托刘宝瑛董事长代行表决权。
    公司本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公司基本情况
    1、A股-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876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H股-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1108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2、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捷先生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9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王凡先生   郭兵先生
    电话:86-379-3908588
    传真:86-379-3251984
    电子信箱:lbdms@public2.lyptt.ha.cn 
    3、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02年1-9月
    净利润/(亏损)                             (134,605)
    扣除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注)  (91,687)
    净资产收益/ (亏损)率(%)                     (9.426)
    每股收益/(亏损)                             (0.192)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02年9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股东权益(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1,428,010      1,562,584
    每股净资产                             2.04            2.2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04            1.23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涉及金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42,918千元
    二、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
    (二)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数为32094户,其中H股股东71户。
    (三)截止2002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类别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代表国家持有)(洛玻集团公司)  A股    400,000,000       57.14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H股    247,116,998       35.30
    竺大可                            A股        730,000        0.10
    湘财证券                          A股        662,344        0.09
    HSBC NOMINEES (HONG KONG)
     LIMITED                          H股        520,000        0.07
    严建定                                       434,000        0.06
    CHUK YEE MEN LIZA              H股        374,000        0.05
    兴和基金                          A股        225,221        0.03
    TAM CHOW HING                  H股        210,000        0.03
    寿建鸿                            A股        194,300        0.03
    尚秉亮                            A股        170,105        0.02
    附注:
    1、于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代表国家持股的单位为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所持股份为未上市流通的国有法人股400,0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57.14%,报告期内所持股份没有发生质押、冻结和托管等情况。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于报告期末持有本公司H股247,116,9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3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成员,为客户进行证券登记及托管业务。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个别客户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10%以上之权益。
    3、以上第二至第十大股东所持H、A股均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可流通股,报告期内所持股份是否发生质押、冻结和托管等情况不详
    4、本公司并不知晓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经营情况阐述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
    上半年,受国内玻璃行业重复建设的影响,平板玻璃市场供大于求矛盾十分突出,产品售价大幅下滑,库存增加,流动资金紧张,第三季度为公司销售旺季,产品售价略有回升,库存明显减少,资金回笼较快,经营情况较上半年有所好转,但由于产品售价较低,第三季度仍然亏损。
    (二)公司投资情况
    1、募股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募集资金,亦无报告年度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年度内。
    2、其它投资情况(非募集资金)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洛玻集团公司于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订立了一份协议,拟成立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加工玻璃有限公司 (「加工玻璃公司」) ,主要生产深加工玻璃产品。加工玻璃公司的注册本为人民币181,495,600元,其中本公司将投入价值人民币89,095,600元之固定资产 (约占注册资本中49.09%) ,而洛玻集团将投入人民币92,400,000元 (约占注册资本中50.91%)。加工玻璃公司已于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一日注册成立。
    (三)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1、 经营业绩方面
    表一: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02年1-9月 2001年1-9月  增(减)幅度(%)
    主营业务收入      587,301      611,608       -3.97%
    主营业务利润       15,417       85,236      -81.91%
    净利润/(亏损)    (134,605)       8,735    -1640.98%
    变动原因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降低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浮法平板玻璃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度下滑。
    表二: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02年1-9月 2002年1-6月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002年1-9月 2002年1-6月
    利润/(亏损)总额    (155,574)  (114,975)         
    主营业务利润         15,417      10,192       -9.91%      -8.86%
    期间费用            125,793      83,397      -80.84%     -72.53%
    投资收益             (2,280)     (2,692)       1.47%       2.34%
    营业外收支净额      (42,918)    (39,078)      27.58%      33.99%
    变动原因分析:
    主营业务利润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有所变动,主要原因是市场有所好转销售数量有所增加,受销售价格偏低影响所致 。
    期间费用与前一报告期相比费用支出均衡,由于亏损加大使其所占利润总额比例有所变动。
    投资收益三季度与前期相比由于子公司损失继续形成亏损,使投资损失较前期有所增加。
    营业外收支净额与前一报告期相比主要是增提坏账准备。
    2、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季节性收支,无重大非经常性损益。
    3、 财务状况方面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年初数                           期末数                增(减)幅度%
                 金额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金额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总资产      3,121,000                      3,085,735                     -1.14%
    应收帐款      154,158      4.94%             195,467       6.33%         21.13%
    其他应收款    772,196     24.74%             774,742      25.11%          0.33%
    存货          244,182      7.82%             213,530       6.92%         -14.35
    变动原因分析:
    应收账款同期初相比增幅21.13%,一方面由于赊销量大、回款金额减少,另一方面由于结算周期延长。
    其他应收款同期初相比增幅0.33%,基本持平。
    存货同期初相比减幅14.35%,由于库存商品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委托理财。
    5、或有事项与期后事项
    (1)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仲裁事项。延续的诉讼事项如下:
    1998年12月30日,本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分理处(1999年12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批准升格为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支行)定期存款人民币2300万元,存款期限1年,自1998年12月30日至1999年12月30日,年利率3.78%。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分理处为此开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其后,本公司在存款到期后取款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支行以1998年12月本公司为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商城支行贷款人民币2185万元提供担保,现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未偿还贷款,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为由,拒绝本公司支取款项。2001年,本公司起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该案件已经开庭审理完毕,正在等待判决。本公司认为,该案件经庭审双方质证证据及辩论,案件情况对本公司较为有利,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通知、办法及规定。本公司管理人员及本公司委托办理此案件的法律顾问均对此笔款项的收回具较大信心。
    (2)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担保事项。
    (3)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6、、其他重大事项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本集团在截至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间内所进行的一切交易中,大部分的交易伙伴及条款均由洛玻集团公司及本集团所决定。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曾进行的交易如下:
                                      截至二零零二年    截至二零零二年
                                         七月-九月        一月-九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                                  3,246              8,680
    购买原材料                            7,188             30,319
    管理费用    
    辅助及社区服务                        1,600              3,180
    公用设施供应                          2,484              8,182
    已付及应付利息                        3,295             17,808
    已收及应收利息                        4,136             10,635
                                   于二零零二年      于二零零二年
                                      七月-九月        一月-九月
                                     (未经审计)        (未审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为本公司向供应商作出担保             0              40,000
    为本公司向银行作出担保             85,000          324,000
    注:本集团董事认为上述交易是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中进行的。以上均得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
    (2)逾期存款
    逾期存款详列如下:
    帐目类别      金额         最终借款单位        已提准备    金额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其他应收款    145,657     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50       72,829
                              (「广州国投」)         
    注释:
    广州国投已保留信托牌照,正处于重组当中。董事会在了解最近的进展后认为提拔50% 准备 (即人民币72,828,000元) 已足够。
    (3)、应收洛玻集团公司的款项
    交易性质                       利率      开始年度    还款期限及进度    于二零零二年九月   占应收款及其它
                                                                            三十日止未经审计     应收款的比例
                                                                            之余额(人民币元)  
    代洛玻集团公司预付款给       6.5%每年计  一九九八年   二零零零年八月      26,692,000            2.43%
    宝莱威发展公司(洛玻集团                               三十一日到期
    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未偿还)未抵押 
    有关销售制成品的应收帐款        免息    一九九四年前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86,913,000            7.93%
    有关转让贷款的应收帐款          免息    一九九四年前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9,326,000            0.85%
    有关主要兴建职工宿舍
    之其他应收帐款                  免息    一九九四年前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42,122,000            3.84%
    合计                                                                     165,053,000           15.05%
    应收同属集团附属公司的款项
    公司名称     洛玻集团公司于此  本公司于此等  交易性质  利率     开始年度    还款期限及    于二零零二年九月       占应收款及其
                     等公司的权益      公司的权益                                   信用情况      三十日止未经        它应收款的比例
                                                                                               审计之余额(人民币元)
    洛玻集团青岛太阳                                       6.53%-7.84%              二零零四年
    玻璃实业有限公司      55%                -       借款    (每年)   一九九九年    到期有抵押       347,676,000      31.70%
    洛玻集团洛阳晶宝
    装饰玻璃有限公司      50%            10.28%     应收款项    免息   一九九四年前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7,446,000      0.68%
    洛玻集团洛阳起重
    机械有限公司            63.32%       36.68%     应收款项    免息   一九九四年前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18,595,000      1.70%
    洛玻集团洛阳新光源
    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70.55%       29.45%     应收款项    免息   一九九四年前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1,167,000      0.11%
    洛玻集团洛阳晶纬
    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64.1%        35.9%     应收款项    免息   一九九四年前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55,986,000     5.11%
    洛玻集团洛阳晶久
    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68.92%       31.08%     应收款项    免息   一九九四年前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14,061,000     1.28%
    其他                                            应收款项    免息   一九九四年前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51,847,000     4.73%
    合计                                                                                                496,778,000    45.30%
    上述应收款的形成原因本公司已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发布公告并已获独立股东批准,该款项将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部还清。
    (四)预计本公司二零零二年全年经营成果可能发生亏损。
    四、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 财务会计报表: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02年9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1,368,155     1,314,346
    长期投资              189,476       192,168
    固定资产净值        1,045,719     1,137,93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482,385       476,547
    资产总计            3,085,735     3,121,000
    流动负债            1,431,263     1,271,947
    长期负债              140,817       179,664
    少数股东权益           85,645       106,805
    股东权益            1,428,010     1,562,584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    3,085,735     3,121,000
    2、简要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02年7-9月 2002年1-9月
    主营业务收入       234,770     587,301
    主营业务利润         5,225      15,417
    期间费用            42,396     125,793
    投资收益/(亏损)       412      (2,280)
    营业外收支净额     (3,840)    (42,918)
    所得税                 -          200
    少数股东应占亏损    4,399       21,169
    净利润/(亏损)     (36,200)    (134,605)
    (二)财务报表附注:
    1、与2002年半年度报告相比,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无重大变化。
    2、季度财务报告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与2002年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无重大差异。
    3、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本季度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和范围与2002半年度报告一致,没有发生变化。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承董事会命
    董事长
    刘宝瑛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