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年度报告摘要1996-10-10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年度报告摘要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Luoyang  Glass  Company  Limited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原件,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原件。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公司简况:

公司法定名称: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Luoyang Glass Company Limited
公司注册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洛阳市
邮 政 编 码: 471009
公司法定代表:郭晓寰
公司咨询机构:证券部
联系人:王捷先生 王凡先生
电话:86-379-3908588
 86-379-3908586
图文传真:86-379-3947984
股票上市地点:A股--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600876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08
股份过户登记处:A股--中国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H股--香港中央结算(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截止12月31日止
               1995年        一九九四年     比上年增减(%)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948397       948859         (-)0.05
净利润          244604       253259         (-)3.42
总资产         2971423      2286553           29.95
股东权益       1995751      1584147           25.98
每股收益(元)     0.349        0.390        (-)10.51
每股净资产(元)    2.85         2.44           16.80
净资产收益率    12.26%       15.99%        (-)23.33
股东权益比率    67.16%       69.28%         (-)3.06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截止12月31日止
                           1995年      一九九四年   比上年增减(%)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942003       944209        (-)0.23
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利润    244604       253259        (-)3.42
总资产                     2937768      2209376          32.97
股东权益                   1995751      1584147          25.98
每股收益(元)                 0.369        0.484       (-)23.76
每股净资产(元)                2.85         2.44          16.80
净资产收益率                12.26%       15.99%       (-)23.33
股东权益比率                67.93%       71.70%        (-)5.26

注: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每股盈利之股份数按加权平均数计算。
   其它财务指标的计算按期末股数计算。

三、董事会主席报告与董事会报告(摘要)

(一)业务回顾
一九九五年,国家继续实行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加快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步伐,并相继在金
融、财税、外贸等领域进一步改革。在此宏观经济形势下,本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
工主动顺应新的市场变化,继续坚持"市场导向,科技兴业、名牌战略"和"三改一加强"的企业
发展方针,适时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强化质量保证监督体系,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
量,同时加强物资供应、市场销售、财务成本等方面的管理,全面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圆满
完成了董事会预期的全年经营目标。
本集团一九九五年度共生产浮法玻璃42万吨,比上年增长13.13%,出口玻璃5.6万吨,出口
创汇2000.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68%,一九九五年度,本集团之浮法玻璃产量继续保持国内第
一名地位,约占国内浮法玻璃总量的14%。
一九九五年度,本集团针对市场情况,充分发挥其多条浮法玻璃生产线之竞争优势,并积
极在企业内部推行新的经营机制,优化产品结构,增加适销高效产品的生产,较好地满足了市
场及客户之需求,其不同颜色浮法玻璃所占销售数量之比例如下:

    兰色玻璃    21.35%    茶色玻璃     30.65%
    无色玻璃    28.21%    绿色玻璃     19.79%
本集团产品主要销售地区为广东与东南沿海之省份,其各地区所占销售额之比如下:
    中南地区      39%    西南地区  6.96%
    华东地区   25.23%    华北地区  6.50%
    东北地区    2.17%    西北地区  6.09%
                         海外     14.05%

本集团一九九五年度继续引进技术,扩大对外合作,使洛阳浮法生产技术水平、工艺
装备水平和技术操作水平均比以往有了较大提高,同时,本集团在员工的质量意识教育及全面
质量管理监控方面很抓落实,以工作质量促使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良好赞
誉。
一九九五年度,由于国内新建浮法玻璃生产线的陆续投产,致使玻璃市场出现了生产量增
长高于需求增长的趋势,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在此种经营环境下,本集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
、以品种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采取灵活的营销策略, 最大限度地调整产品品种结构,根据
市场需求,适时开发并批量生产2mm薄玻璃,总成品率达到78%,为公司生产薄玻璃积累了经验;
同时,研制新品种--绿色浮法玻璃并投放市场,受到用户欢迎,仅此一项就为企业增效2493万
元。在一九九五年度全国浮法玻璃通检中,本公司第一、二、三条浮法玻璃生产线产品均荣
获优秀奖,表明了公司产品质量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一九九五年,本公司根据国际市场的需求变化,进一步规划了公司产品出口创汇的市场格
局,确定了巩固发展港澳、东南亚、辐射亚太,重点开发韩国、中东、澳州市场的营销策略,
完善了地区品种代理、区域代理等促销手段,全年共计出口浮法玻璃5.6万吨,创汇2000.5万
美元,分别比去年增长194.7%和268%。
本公司于一九九五年,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工作,力求以先进科学的管理促使企业经济效益
的提高,本年度认真组织实施了贯彻ISO9000标准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国际系列标准要求,针
对本公司生产工序等实际情况制定了质量控制标准,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向公司员工传
授贯彻标准的意义及具体要求,同时,以国际通用的企业运行机制来规范本公司的运作,按照
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努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运转的高效化、优质化、合法化。
本集团一九九五年发展项目,如青岛太阳浮法玻璃生产线、车用安全玻璃技改工程、晶
鑫陶瓷内墙砖项目、硅砂基地建设等均按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上述项目投产后,将为本集团
贡献新的利润。
本集团一九九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4840万元人民币,比上年减少0.05%,按中国会计准则
计算实现税后利润24460万元人民币,较之一九九五年本公司发行A股时所预测溢利高0.39%。
本集团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截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之综合财务报告表并无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一九九四年六月和一九九五年分别发行H股和A股,共筹资约12亿元人民币,截止
一九九五年底,所筹集资金约54%均用于本公司之发展项目,其余额在香港及国内银行做短期
存款。
一九九五年之资金运用情况如下:

    1.青岛太阳浮法玻璃生产线            19241万元人民币
    2.车用安全玻璃生产线                 6262万元人民币
    3.高档陶瓷内墙砖项目                 4368万元人民币
    4.支付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购地费用    4100万元人民币
    5.投入延练石化股份公司股本            3000万元人民币
    6.其它技改项目                        4057万元人民币

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中国实施一项新的增值税法规。按有关政府部门规定,期
初存
货的成本需从含税价成本整为不含税成本,本集团及本公司于年度确认之期初存货已征税款
分别为人民币6,904,008.35元及人民币5,609,198.57元,有关款项已作为递延资产入帐。因
该等数字于上年度还未有被有关税务机构确认,所以并未于上年度入帐。
财政部及国家税务局于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七日联合发出通知,准许期初存货已征税款
从一九九五年起五年内按比例分期作进项增值税抵扣,抵扣比例可在已确认之已征税款的5%
上下浮动。
(二)业务展望
一九九六年是中国实施"九五"计划的第一年,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仍是今年经济工作
的中心,并要求有突破性进展,这为本公司发展带来了机遇,但国家为抑制通胀,稳定经济发展
,将继续执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这将对中国玻璃市场的需求造成一定影响。董事
会相信,国家经过宏观调控,经济环境已大大改观,平稳增长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居民住宅安
居工程的需求的拉动,尤其是建筑、汽车业的新兴、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的确定,为
玻璃市场的持续需求增长提供了可能,同时董事会也认识到,九五年度中国所建的十条生产线
的相继投产及数条在建的浮法玻璃生产线将于九六年投产,这势必给有限的市场带来更加激
烈的竞争局面。董事会相信,通过继续发挥本公司多条生产线可以同时生产不同品种规格的
产品的优势,以优良的质量、满意的服务、良好的客户网络、多样的品种规格来参与市场竞
争,必能继续保持浮法玻璃国内市场占有率领先的地位。
本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总体方案及配套措施九六年将进入实施阶段,该项工作的实施
将进一步理顺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促进经营机制转变,严格按照国际规范化的公司模式来运
作,必将为公司注入新的活力,进而有更大的发展。
本公司在九六年将稳定主导产品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节能降耗,努力增加
适销高效的品种和规格,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企业综合经济效益。
本公司在九六年的营销中除继续保持巩固原有的销售渠道外,要着重发展资信情况良好
、又有经营实力的深加工用户单位以改善用户队伍结构,积极稳妥地抓好"代理制"的发展推
广工作,逐步建立稳定的工贸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进一步优化出口结构,扩大高效益的彩
玻的出口比例,抓好技术玻璃的产品订货工作,力争新发展1-2家汽车制造厂家用以扩大生产
能力,同时认真研究加工玻璃出口的可能性,以进一步拓宽产品的市场范围,同时要在建筑用
安全玻璃市场上寻求新的机会以扩大加工玻璃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
本公司在九六年将扎扎实实抓好新产品的开发,在目前市场竞争加剧的形势下,及时向市
场推出适销高效的新产品,有针对性地搞好新产品的开发和储备,以确保在市场需要时能够及
时稳定投入生产,推向市场,创造效益。
本公司一九九六年已对第二条浮法玻璃生产线实施了大修改造,并决定于一九九六
年下半年择机对第一条浮法生产线进行较大规模的技术改造。
本公司一九九六年预计生产优质浮法玻璃35万吨,生产加工玻璃54万平方米,出口玻璃2.
5万吨。
本公司将继续抓好发展项目建设,青岛太阳5月份完成设备安装,9月份试生产,车用安
全玻璃项目五月份正式投产,本公司出资占股权49%的生产高档内墙砖的"晶鑫"陶瓷公司预计
四月底试生产高档内墙,硅砂基地动工兴建预计年内投产,浮法玻璃实验线将完成前期准备工
作。本公司浮法一线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龙门玻璃生产线的冷修都将如期进行,以上项目
本公司已提取足够的资金准备,所用资金均出自本公司发行H股和A股所筹股金及少量银行贷
款。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一)股本结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1995年12月31日   比例    1994年12月31日   比例
                 (千股)       %         (千股)            %
1.尚未流通股份
(1)国有法人股     400000     57.14       400000       61.54
(2)内部职工股      10000     1.43
2.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        40000      5.72
人民币普通股
(2)境外上市外资股 250000     35.71       250000      38.46
3.股份合计        700000     100.00      650000     100.00

(二)股本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公司于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方式,发行每股面值
人民币1元之A股普通股5000万股,(含内部职工股1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3元,至此
,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从65000万股增至70000万股。
(三)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前10名最大股东之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类别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千股)        (%) 
中国洛阳
浮法玻璃集团公司  A股      400000      57.14
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公司  H股      248410      35.49
TANG MAN KWONG   H股         400        0.057
WAN HON KUEN     H股         300        0.043
中鄂汉证          A股       188.2       0.027
招商银行          A股       152.5       0.022

注:在前10名股东中有四名股东为A股个人股股东,其持股数未达到规定的披露限额。
(四)股东数量
截止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股东总人数为40,826户,其中国有法人股(A
股)1户,社会公众股(A股)34,949户,内部职工股5,798户,H股78户。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股本权益
根据香港公开权益条例规定及中国信息披露准则要求,披露公司各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
理人员于一九九五年所持有本公司公司之A股权益如下:

    姓名          职务            持有之A股股数
董事                               年初数   年末数
   郭晓寰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0      2000
   刘宝瑛      董事                 2000      2000
   董延庆      董事                 2000      2000
   赵东有      董事                 2000      2000
   孙继刚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2000
   金白石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2000
   郭鸿泰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2000
   龙  涛      非执行董事              0         0
   戴志良      非执行董事              0         0
监事  
   甘茹华      监事会主席           2000      2000
   田维仁      监事                 2000      2000
   朱雷波      监事                 2000      2000
   孟昭鹏      监事                 2000      2000
   吴建军      监事                 2000      2000
高级管理人员        
   李金让      副总经理             2000      2000
   王  群      副总经理             2000      2000
   刘树一      董事会科技委主任     2000      2000
   常炳申      董事会投资委主任     2000      2000
   张纯青      董事会经营委主任     2000      2000
   程培贤      副总工程师           2000      2000
   魏正道      副总工程师           2000      2000
   李绍唐      公司秘书             2000      2000
   王  捷      公司秘书             2000      2000
   任浦宪      财务部部长           1700      1700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均无增减。资
料截止日期为一九九五年12月31日。


五、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于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在中国河南省洛阳市公司本部召开股东年会,到会股
东及获授权代表持有本公司股份648368千股,占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度股份总数的99.75%,达到
法定人数。是次股东会共计八项议案,经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董事会报告书、监事会报告书
和核数师报告书,批准了利润分配方案,免去了刘宝瑛先生监事职务、孙善武先生董事职务,
并补选了刘宝瑛先生为董事,朱雷波先生为监事,厘定了监事及新董事酬金,委任了香港毕马
域会计师行为本公司一九九五年度之境内及境外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会议还以
特别决议案方式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二)本公司董事会于报告期内共举行六次董事会议,分别就公布一九九四年度报告、一九九
五年度中期报告、发行A股、决定一九九四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新增对外投资项目等作
出决议。本公司于一九九六年四月八日召开临时董事会议决议对公司经理班子做出调整,其
调整方案已以公告形式在香港及国内报纸刊登。董事会相信,新的经理班子将增加公司竞争
的优势及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向前发展。
(三)根据中国证监发审字50号及证监发字153号文件精神,本公司于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发行了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A股普通股5000万股,是
次发行价为5.03元人民币,筹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2.41亿元人民币,除4000万股对社会公
开发行外,1000万股配售给本公司内部职工。本次发行认购中签率为2.9756%,主承销商为国
泰证券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后,对社会公众发行的4000万股A股于一九九五年年十月三十一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买卖,证券代码为600876,上市推荐人为招商银行证券有限公司。按照
中国有关法规,本公司职工内部股1000万股将在社会公众股上市半年后上市交易。目前,本公
司正在认真筹备职工内部股的上市准备工作。
(四)本公司于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八日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获取中外合资企业
之地位,其批准证书号为外经贸资审A字(1996)019号。
(五)本公司于一九九四年报中披露的本集团对湖南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已由1
7.5%增加至52.25%,目前股权增持的相关法律手续均已办理完毕。该公司主要生产浮法平板
玻璃,于一九九四年十月正式投产。
(六)本公司董事会于一九九六年元月28日做出决议,根据国内外玻璃业的发展趋势,结合本公
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以及要参与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而应所拥有的高起点、高技术含量的浮
法玻璃生产线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决定利用本公司第一条浮法线一九九六年冷修周期已到的
时机,对其进行较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即将日熔化能力由现在的260吨提高到600吨,总投资约
在5亿元人民币左右,改造工期大约10-12个月,本项计划将于一九九六年下半年择机实施。
(七)本公司第二条浮法玻璃生产线于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七日停产冷修,该等事项已于一九九
六年一月二十日在香港及国内报章上同时公告。截止九六年三月十八日,上述生产线已修理
完毕,并投入生产,此次修理共计投入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
(八)本公司新的公司章程已经在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六日的股东年会上通过,并于一九九五
年八月二十三日获得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而生效。
(九)本公司董事会相信,中国政府近期颁布的降低关税及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之税率
优惠等政策,并不会给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重大影响。
(十)本公司于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召开之股东会上决定向全体股东派发一九九四年末期
股利0.074元人民币,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九日董事会议决定,向全体股东派发一九九五年中
期现金股息每股0.037元人民币,上述对H股股东的派息工作已委托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
公司办理。本公司一九九四年末期现金股息及一九九五年现金股息派发工作已基本完成,截
止2月29日,H股尚待领取的一九九四年度末期股息为2070港元,尚待领取的一九九五年中期股
息6120港元。该未领取之股息余额尚存于公司股息派发之信托代理公司之帐户上。
(十一)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本公司一九九五年度报告摘要,分别用中文和英文同时于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三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南华早报》、《文汇报》上。

六、子公司


公司名称      注册资金     本公司拥有权益(%)       主营业务
青岛太阳     2000万美元       55%             浮法玻璃制造
                                              加工及销售
龙门玻璃     2000万元人民币   79.06%          浮法玻璃制造
                                              与销售
郴州八达    12000万元人民币   52.25%          浮法玻璃制造
                                              与销售


七、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本公司之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李必昌、罗铮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附后)
(三)财务报表附注摘要
(本附注系财务报告之一部分,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以人民币列示)
1.主要会计政策
本报告所载的财务资料是根据下列主要会计政策编制的,而这些会计政策均是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股票香港上市有关会计处
理问题的补充规定》及其有关的补充规定而制订的。
(a)合并基准 
本集团的合并会计账项包括了本公司及全部主要子公司截至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会计账项,所有重大的集团内部交易及结余已经在合并时冲抵。
对本集团的业绩或资产没有重要影响之子公司并未有合并,该等子公司已被纳入在其
他非上市投资项目内。 
(b)投资
对主要子公司的投资按权益法入账。
其他投资以原值减董事会认为必需的任何永久性减值准备入账。
2.主要报表项目分析
(1)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系指存放于一证券公司的投资资金。该投资资金将于一年内全部收回
(2)应收帐款(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应收款之帐龄分析如下:

一年以内                       214,161,715.14
一至二年                        53,178,245.14
二至三年                         8,386,053.65
三年以上                        10,021,644.07
                               285,747,658.00

(3)长期投资
集团

                                   一九九五年      一九九四年
政府债券                        3,277,453.00     5,616,653.00
政府债券应计利息                1,071,650.00     5,692,230.00
合资企业投资                   43,676,947.00    63,000,000.00 
其他非上市投资                 48,812,432.00
                               96,838,482.00    70,308,883.00 

(4)资本公积
(单位:人民币元)

于一月一日之余额                           778,988,440.36
发行股本溢价                               201,500,000.00
减:包销及发行费用                          (10,500,000.00)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余额                     969,988,440.36

(5)盈余公积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任意公积金      总额
于1月1
日之余额   27,274,497.15 26,262,001.15  49,923,028.94 103,459,527.24
拟由利润
表拨入     27,958,608.08 26,415,551.95  60,841,367.15 115,215,527.18
于12月31
日之余额   55,233,105.23 52,677,553.10 110,764,396.09 218,675,054.42

利润分配系根据中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文而作出的。
(6)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一九九五年       一九九四年
政府债券利息                  907,020.00         1,205,450.51
短期投资收益                4,531,099.08
                            5,420,119.08         1,205,450.51

(四)期初期末报表项目变动幅度,超过30%的因素分析:
(1)短期投资九五年度6461万元,比年初增加100%,系存放于证券公司的资金,该投资将于一年
内收回。
(2)预付帐款比年初增加69.21%,其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九五年合并了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公司),青岛太阳玻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
公司)的报表及本公司车用安全玻璃、三线冷修改造等项目增加的预付帐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68.22%,主要系合并报表及本公司购买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土地
使用权用款所致。
(4)待摊费用比年初增加119%,主要系合并八达及太阳公司报表所致。
(5)存货比年初增加39.75%,主要系合并八达及太阳公司报表和本公司产成品库存增加所致。

(6)长期投资比年初增加37.73%,主要系本公司投资沂南华盛矿产实业有限公司及延炼石油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所致。
(7)固定资产比年初增加59.96%,主要系合并八达公司和太阳公司报表及本公司在建工程完工
转入所致。
(8)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766.91%,主要系合并八达公司、太阳公司报表及本公司车用安全玻
璃、三线冷修改造及其他技术改造等项目所致。
(9)递延资产比年初增加268.86%,主要系合并八达及太阳公司报表所致。
(10)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93.96%,系合并八达公司、太阳公司报表及本公司经营所需借入短
期借款增加所致。
(11)应付帐款比年初增加45.43%,系合并八达公司、太阳公司报表所致。
(12)应付工资比年初减少98.04%,系合并报表及本公司动用工资节余发放工资所致。
(13)未交税金比年初增加45.85%,主要系合并报表后应交增殖税增加所致。
(14)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56.68%,主要系合并八达、太阳公司报表所致。
(15)少数股东权益比年初增加257.75%,主要系合并八达、太阳公司报表所致。
(16)盈余公积比年初增加111.36%,主要系年提取2796万法定公积金、2642万法定公益金及60
84万任意公积金所致。
(五)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之差异
除财务报表中某些项目的分类不同,本集团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根据国际会计准
则编制截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差异。

八、其它事项

(一)末期股利
公司董事会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会议建议派发一九九五年度末期现金股利方案为:
1.对于H股股东每股派发股息0.074元人民币。
2.鉴于本公司A股发行在一九九五年九月份,因此对A股股东每股
派发股息0.037元人民币。
上述方案将提交一九九六年六月六日上午九时召开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通过,如果股
东周年大会通过本方案:
(1)A股股息派发的时间和办法将另行公告;(2)就H股股息派发,本公司将于一九九六年五月八
日至六月六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之股东,
如欲获派末期股息,须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七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整或之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
之股票交回本公司之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结算(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
199号维德广场二楼。H股股息将按股东周年大会日前一星期深圳外汇调剂中心所报港币收市
汇率的平均数由人民币兑换港元支付,是次H股股息派发工作本公司已委托中国银行(香港)信
托有限公司办理。地址:香港中环花园道一号中银大厦。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148条及有关法律规定,本公司将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分
别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如上述两种报表存在差异时,本公司将在实施年度利润分配时,以两种
财务报表中税后利润较少者为计算依据。
(二)购买、出售及赎回上市股份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赎回其任何上市股份,而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亦无购买或再出
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股份。
(三)遵守最佳应用守则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均严格遵守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布的证券上市规
则附录14之最佳应用守则。
(四)年报及股东会年会
1.本公司一九九五年度报告印刷完毕后:
① 尽快寄发于H股股东
②备置于本公司、本公司A股主承销商国泰证券公司、本公司A股上市推荐人招银证券公
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内,供A股股东查阅。
2.本公司股东年会通告于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三日同时在境内外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