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子:独立董事对《关于专利及非专利技术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利润补偿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1-27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专利及非专利技术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利润补偿协议》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以及《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与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北京兴华机械厂、陕
西航天导航设备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关于专利及非专利技术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利
润补偿协议》发表事前确认意见如下:
公司拟与北京兴华机械厂、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陕西航天导航设备有限
公司分别签署《关于专利及非专利技术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利润补偿协议》,符合
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协议的签署能够有效保障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合法权益,
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韩赤风 任军霞 强桂英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5 日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专利及非专利技术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利润补偿协议》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以及《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与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北京兴华机械厂、陕西
航天导航设备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关于专利及非专利技术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利润
补偿协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与北京兴华机械厂、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陕西航天导航设备有限
公司分别签署《关于专利及非专利技术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利润补偿协议》,符合
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协议的签署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能够有效保
障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合法权益,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
独立董事:韩赤风 任军霞 强桂英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