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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瑞传播: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31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
下简称“本次重组”)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1、本次提交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
可;
    2、公司终止本次重组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的“不予核准公司向成
都传媒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并基于审慎判断做出的决定,终止本次
重组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审议相关议案时,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次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事项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邹宏元   刘梓良




                                                    2019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