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成都博瑞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总经理张涛先生提名, 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叶涛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沈丁丁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 我们详细地审阅了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和了解, 认为公司聘任的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审议相关议案的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 独立董事(签名):金巍、黄勤、王雪 2020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