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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瑞传播:博瑞传播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9  

                                            博瑞传播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的立
场,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我们认为,该预
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
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 2021 年度计划
事项
       基于独立的立场,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完成情况及 2021 年度计划》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
决;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及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及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
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予以
执行,在所有重大决策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公司《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
是全面、客观和真实的。
    五、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根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和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我们就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
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
其他支出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
汇票;
       ⑤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关于制定《公司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意见
       公司充分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
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制定的《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或修订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七、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后认为:
       一、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二、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八、关于公司依照财政部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执行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
部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
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金巍                 黄勤           王雪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