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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2022-12-10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125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下称“衢州杉杉”)。鉴于宁波杉杉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拟转让衢州杉杉部分股权,交割后公司对衢州杉杉
   将不再实施控制。目前,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智华先生任衢州杉杉董事长、
   董事杨峰先生任衢州杉杉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相关规定,衢州杉杉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255,719,860
   元,系转让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股权形成的关联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为下属
子公司衢州杉杉提供不超过 5.85 亿元的担保额度的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
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在前
述担保额度范围已实际为衢州杉杉提供担保金额合计 255,719,860 元。
   2022 年 12 月 8 日,为进一步聚焦公司核心主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持续
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将全资子公司所持衢州杉
杉 51%的股权转让予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为执行本次

                                    1
交易而设立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下称“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
再对衢州杉杉实施控制。(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
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根据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拟同意继续为衢州杉杉
提供上述已存续的担保金额合计 255,719,860 元,期限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前述担保存续期间,交易对方应提供全额反担保,反担保的担保期
限自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两年。
   鉴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智华先生任衢州杉杉董事长、董事杨峰先生任衢州
杉杉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相关规定,衢州杉
杉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关联
董事李智华先生、杨峰先生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出具了事前认可
声明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5 月 20 日
注册地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华荫北路 62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学全
注册资本       26,405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主营电解液、六氟磷酸锂的研发、生产、销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82.25%股权,浙江
主要股东       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和洛阳森蓝化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15.91%和 1.84%股权。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2 年 8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9,568.04                  105,157.20
     负债总额                          45,458.16                  52,042.22
   流动负债总额                        45,401.82                  47,342.14
     资产净额                          64,109.88                  53,1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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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2 年 1-8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62,946.39                        111,099.10
              净利润                            11,040.30                          37,556.88
       注: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 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 公 司 已 实 际 为 衢 州 杉 杉 提 供 的 担 保 金 额 合 计
       255,719,860元。具体如下:
序                                                                         担保                     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对象              金融机构          担保方式            担保金额(元)
号                                                                         类型                     期限
     宁波杉杉股   杉杉新材料(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连带责任
1                                                                          借贷      147,000,000    三年
     份有限公司   州)有限公司        限公司衢州分行             保证
     宁波杉杉股   杉杉新材料(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连带责任
2                                                                          借贷       66,000,000    三年
     份有限公司   州)有限公司        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         保证
     宁波杉杉股   杉杉新材料(衢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       连带责任
3                                                                          借贷       42,719,860    二年
     份有限公司   州)有限公司        限公司                     保证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人衢州杉杉目前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关联担保
       主要是根据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而进行,且为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额度范围内已存续的实际担保金额,不涉及新增担
       保额度。在上述关联担保存续期间,交易对方将提供全额反担保,反担保的担保
       期限自杉杉股份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两年,担保风险相对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主要是根据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而进
       行,且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额度范围内已存续的实际担保金
       额,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被担保人目前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
       且在上述关联担保存续期间,交易对方将提供全额反担保,我们认为担保风险相
       对可控。

           (二)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主要是根据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而进
       行,且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额度范围内已存续的实际担保金

                                                  3
额,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被担保人目前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
且在关联担保存续期间,公司将要求交易对方提供全额反担保,我们认为担保风
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

    六、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22年10月31 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452,762.59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421,762.59万元,对
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1,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6.75%、75.11%和1.6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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