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12-10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126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38,465,53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50,415,858
元。 元。
第十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第十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发行的 GDR 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 生效。
效。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章程自动失效。 ……
……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成 立 后 发 行 普 通 股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总股本 2,250,415,858 股,
2,238,465,538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238,465,538
股,其中 A 股股东持有 2,161,254,038 股,占
96.55%;境外投资人持有的 GDR 按照公司确定的
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 A 股基础股票为 77,211,500
股,占 3.45%。
第一百六十八条 …… 第一百六十八条 ……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即不低
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 于 1/3)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公司职工代表监
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 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 2 名,
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 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
第二百五十条 本 章 程 自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第二百五十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过,并自公司发行的 GDR 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生效。
之日起生效。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章程
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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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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