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杉杉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3-10
杉杉股份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杉杉股份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3日13: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28层会议室。
三、 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
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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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本次
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2。
四、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向大会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二) 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 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四) 大会议案表决
(五) 监事会召集人宣布表决结果
(六) 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决议
(七) 大会律师见证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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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杉杉锂电”)及其下属子公
司提供不超过 110 亿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
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现根据公司负极材料业务相关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筹融资需要,拟在上
述担保额度基础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即公司拟为上海杉杉锂电及其
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30 亿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额
度范围内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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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拟选举郑驹
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事项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郑 驹:男,中国国籍,1991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
任杉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杉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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