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17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持有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股份 782,222,0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55%。本次股份质押完成 前,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518,813,87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66.33%,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2%。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杉杉集团持有公 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538,743,87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8.87%,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0%。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收到杉杉集团通知,根据其“22 杉 EB1”债券发 行相关约定并结合其目前的担保情况,杉杉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068 万股 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正在办理相应的质押登记手 续(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的相关公告)。2023 年 3 月 14 日,杉杉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相关质押证明文件,本次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收到杉杉集团通知,根据其“22 杉 EB3”债券发行 相关约定并结合其目前的担保情况,杉杉集团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925 万股无限 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办理完成相应的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数 是否为 是否补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名称 股股东 (股) 限售股 充质押 份比例(%) 本比例(%) 杉杉 至解除质押 联储证券有 为“22 杉 EB1”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是 10,680,000 否 是 2023/3/13 1.37 0.47 集团 登记日止 限责任公司 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偿付提供补充担保 杉杉 至解除质押 联储证券有 为“22 杉 EB3”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是 9,250,000 否 是 2023/3/13 1.18 0.41 集团 登记日止 限责任公司 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偿付提供补充担保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落款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股) 未质押股份情况(股) 本次质押前累 持股比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已质押股份 已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计质押数量 未质押股份中限 未质押股份中 例(%) 质押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中限售股份 中冻结股份 (股) 售股份数量 冻结股份数量 数量 数量 郑永刚 655,267 0.03 0 0 0 0 0 0 0 0 杉杉控股有限公司 72,212,189 3.19 0 0 0 0 0 0 0 63,391,443 杉杉集团 782,222,036 34.55 518,813,870 538,743,870 68.87 23.80 78,420,000 0 126,844,756 40,441,711 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 205,264,756 9.07 78,420,000 78,420,000 38.20 3.46 78,420,000 0 126,844,756 0 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 77,873,254 3.44 29,580,000 29,580,000 37.98 1.31 29,580,000 0 48,293,254 0 合计 1,138,227,502 50.28 626,813,870 646,743,870 56.82 28.57 186,420,000 0 301,982,766 103,833,154 2 4.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不含半 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杉杉集团目前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 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杉杉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况。本次股份质押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