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杉杉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24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3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 777 号杉杉大厦 28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73,277,6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2.3585
份总数的比例(%)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2,263,973,358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 23,117,700 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
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240,855,658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根据《宁波杉杉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主持人为副董事
1
长庄巍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5 人,董事庄巍先生、董事沈云康先生、独立董
事张纯义先生、独立董事仇斌先生、独立董事朱京涛先生以现场或通讯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监事林飞波女士、洪志波女士、徐超女士以
现场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149,612,149 97.9829 23,665,514 2.0171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2
关于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
2.01 793,008,996 67.5892 是
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2.01 关于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4,016,756 95.2705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程钢律师、张扬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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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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