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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有关情况的说明公告2023-03-27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20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3 月 23 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随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并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注意到相关市场主体对上述事项较为关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
   一、关于本次选举董事和董事长相关程序合规性的说明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永刚先生因突发心脏疾病救治无效,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与世长辞,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11 人减少至 10 人。
   该重大变故发生后,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平稳、持续、高效运作和公司整体
的稳健经营,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进相关董事补选及重新选举董事长的工作。
   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第一百条和第一
百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据此,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提名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宁
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定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董事事项。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了符合相关规定且
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进行审查并出具了相应的书面意见。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在宁波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现场与
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结论意见如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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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在前述股东大会投票结果产生后,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并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
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
关于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的相关规定。
   (以上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2023 年 3 月 3 日、2023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综上,公司本次提名和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出
任公司董事长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选举合
法有效。
   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郑永刚先生逝世后,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及相关权益拟将按
相关法律法规进入继承程序。截至本公告落款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具有法律效
力的书面文件或通知,确认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具备独立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日常运营以及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均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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