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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1-04-14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1-027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比例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 http://www.sse.com.cn)。公司第一大股

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

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

司股份。拟增持金额 5,000 万元至 12,000 万元,且增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增持价格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定,未

设定价格区间。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特变电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2,49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增持均价为 6.23 元/股,增持金额为 7,783.20 万元,增持金额已超过计

划区间下限的 50%,且增持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

    ●本次权益变动为第一大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

购,不会使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风险提示: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
                                   1
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收到特变电工出具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现将特变电工增持股份计划有关进展及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特变电工持有本公司股份 319,081,770 股,持

股比例为 31.1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长期投资

价值的认可,特变电工拟增持本公司股份。

    (二)拟增持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增持股份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拟增持股份的规模:增持金额 5,000 万元至 12,000 万元,且增持股份

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五)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六)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16 日起 6 个月内完成。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特变电工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特变电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2,49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增持均价为 6.23

元/股,增持金额为 7,783.20 万元,增持金额已超过计划区间下限的 50%,且增

持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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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特变电工持有本公司股份 319,081,770 股,持股比例

为 31.14%。截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特变电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31,571,87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2.36%。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后续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而导致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特变电工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变电工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规定,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特变电工将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特变电工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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