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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发动力: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2020-01-14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动力”、“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分别向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北京
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责任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鑫麦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
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融金投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黎明公司”)、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阳动力”)
和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公司”)少数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重组”)。

    根据标的资产财务数据及评估作价与公司 2018 年相关财务数据比较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上市公司                    5,350,404.21         3,053,941.52       2,310,202.48
标的资产相关指标乘
以交易对方合计占比          1,263,204.07           848,961.09         267,463.14
与交易作价孰高值
财务指标占比                    23.61%                27.80%              11.58%
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
                            否                  否                   否
组标准
注:上市公司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取自上市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述财务数据计算结果,本次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
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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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的说明》的签署页)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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