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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和《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19 年半年度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考核与薪酬标准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标准是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及实施细则考核确定,薪酬收入与公司业绩、岗位职责及个人表现相匹配;在审议该议
案时,关联董事蒙锦昌先生(公司总经理)履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考核与薪酬标准。




                                       独立董事:汤胜、王鸿茂、廖锐浩、叶广宇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