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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日股份: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地铁项目签署部分线路运维服务合同的公告2021-10-21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 2021-027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地铁项目签署部分线路运维服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合同金额:三号线东延段:60,574,208.00 元人民币;
                  五号线东延段:66,712,246.00 元人民币;
                  十二号线:387,149,066.00 元人民币;
                  十三号线二期:435,386,453.00 元人民币。
       合同期限:以上线路的运维服务期从本合同供货及伴随服务质保期结束
       之日 0:00 起,截至运维期结束当日 24:00,合计 15 年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根据目前广州地铁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维
       合同的合同期限问题,预计对公司 2021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无重大影
       响,对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具体确认金额最
       终以合同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
       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
       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变化、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可能导致
       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电梯”)、参股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日立电梯”)组成联合体投标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
地铁集团”)公开招标的广州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
及运维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广州地铁项目”)。2019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收到
《中标通知书》(编号:广州公资交(建设)字[2019]第[06735]号),以公司为
牵头单位的联合体中标广州地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日股份关于联合体中标广州地铁项目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6)。
    广州地铁项目包括 10 条线路,双方协商按线路、供货及伴随服务、运维服
务分别签订合同。2020 年 3 月-4 月,联合体与广州地铁集团及监造商已签订广
州地铁项目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采购合同,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日股份关于
广州地铁项目签署部分线路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0、临 2020-
011)。2021 年 9 月末,联合体与广州地铁集团签订了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两
条线路自动扶梯和电梯运维服务合同,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日股份关于关于广州地铁项目签署部分线路运维
服务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5)。
    近日,联合体与广州地铁集团陆续签订了三号线东延段、五号线东延段、七
号线二期、十号线、十一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共八条
线路自动扶梯和电梯运维服务合同。根据联合体协商确定,七号线二期、十号线、
十一号线、十四号线二期自动扶梯和电梯运维服务合同由日立电梯实施执行,四
条线路自动扶梯和电梯运维服务合同总金额 1,278,318,992.00 元;三号线东延
段、五号线东延段、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自动扶梯和电梯运维服务合同由广
日电梯实施执行,四条线路自动扶梯和电梯运维服务合同总金额为
949,821,973.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标的情况及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
    广州轨道交通三号线东延段自动扶梯和电梯运维服务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
五号线东延段自动扶梯和电梯运维服务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自动扶梯
和电梯运维服务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自动扶梯和电梯运维服务项
目。
    2.合同金额
    三号线东延段:总价为 60,574,208.00 元人民币,其中运维日常维护费(合
价包干)41,737,500.00 元人民币,运维大中修、专项修费用(单价包干)
18,836,708.00 元人民币。本线路资金成本 5,629,695.12 元人民币。
    五号线东延段:总价为 66,712,246.00 元人民币,其中运维日常维护费(合
价包干)46,507,500.00 元人民币,运维大中修、专项修费用(单价包干)
20,204,746.00 元人民币。本线路资金成本 6,302,901.31 元人民币。
    十二号线:总价为 387,149,066.00 元人民币,其中运维日常维护费(合价
包干)261,315,900.00 元人民币,运维大中修、专项修费用(单价包干)
125,833,166.00 元人民币。本线路资金成本 37,231,745.96 元人民币。
    十三号线二期:总价为 435,386,453.00 元人民币,其中运维日常维护费(合
价包干)293,557,500.00 元人民币,运维大中修、专项修费用(单价包干)
141,828,953.00 元人民币。本线路资金成本 44,647,673.50 元人民币。
    3.合同范围
    运维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公司承担运维服务,包括运营筹备、试运行服务、
日常巡检、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大中修及专项修、应急保障等以及合同中规定
广日电梯应承担的其它义务。本项目运维采用“日常维护合价包干”+“大中修、
专项修单价包干”的形式。
    4.合同结算工作
    合同根据资金来源不同,分阶段分别办理结算,分别为“三权移交”后办理
供货及伴随服务结算;配合并服从广州地铁集团以政府批复的财务决算时点办理
试运营结算;合同期内大中修、专项修工作全部完成终验合格后办理项目结算;
运维服务期届满后办理运维服务费结算;按广州地铁集团要求办理资金成本结算。
    5.支付方式
    A.本合同合价包干运维付费的支付方式
    (1)进度款:按照月度进行支付,月度支付比例为本年度应付金额的 8%。
合同违约处理的日常考核按每季度计算、执行,并在本季度第三个月支付时一并
扣减扣罚金额。如一个季度内月度质量考评均为优秀,广州地铁集团可给予 40%
扣罚减免。
    进度款结算周期实际运维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实际运维天数进行结算。
    若存在一个自然年维保时间不满一年,月度支付按照实际运维天数进行结算。
    (2)年度管理资金:预留本年度应付金额(按实际运维天数计算)的 4%,
合同违约处理的年度考核结果计算、执行,在次年初支付时扣减扣罚金额。
    本合同最后一次运维期为完整自然年的年度管理资金作为项目移交“质量保
证金”,在执行考核后其剩余资金待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并且整改完毕后支付。
    (3)支付发起:
    进度款:广日电梯在月度(自然月或 30 天周期)结束之日起,按照广州地
铁集团要求,发起支付申请。
    扣罚金额在季度(或 90 天周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广日电梯可进行申
诉及沟通,并提出免责依据材料,但最终以广州地铁集团认定为准。由于广日电
梯对扣罚金额异议等各种因素带来的支付延迟,广州地铁集团不予负责。
    年度管理资金:在本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确认后(一般为下一年度的 1 月份),
广日电梯按照广州地铁集团要求,发起支付申请。
    (4)合同期内实际发生的考核扣罚金额在运维服务费办理结算时一并扣减。
    B.本合同单价包干付费的支付方式
    (1)预付款为当次中大修/专项修/安全评价更换费用预算价款的 10%;
    (2)到货安装付款,支付至当次中大修/专项修/安全评价更换费用预算价
款的 75%;
    (3)中大修/专项修/安全评价初验合格,支付至当次中大修/专项修/安全
评价实际发生费用的 90%;
    (4)部件自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运行观察 18 个月后办理终验,如终验通过
后,支付至当次中大修/专项修/安全评价实际发生费用的 100%。
   6.合同期限
    以上四条线路的运维服务期从本合同供货及伴随服务质保期结束之日 0:00
起,截至运维期结束当日 24:00,合计 15 年整。其中,服务质保期为从预验收
证书签发之日起计 25 个月。
    7.违约责任
    电扶梯建设质保期期间(即电扶梯投用第 1、2 年)公司须执行本项目的运
维服务的各类标准、要求及考核条款,如发生违约,扣罚金额在广州地铁集团应
支付的货物总价(含保险费)35%款项中扣除。
    如运维期内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对主要部件使用寿命的质量保证责任,广
州地铁集团有权在运维服务期内应付的货物总价(含保险费)中扣减相应费用。
    如运维期间公司提供的产品存在缺陷,或零部件存在质量问题,发生生产安
全一般事故及以上的情况,广州地铁集团有权扣减运维服务期内应付的货物总价
(含保险费)的 0.1%。
    如运维期间出现大批量的同类设备的故障或短时间内爆发同类设备的故障,
由广州地铁集团运维管理部门提出,广州地铁集团成立运维管理部门及建设管理
部门联合技术鉴定小组,判定是否属于建设供货质量或设备安装问题。如属于建
设供货质量或设备安装问题,广州地铁集团有权扣减该线路相应设备货物总价
(含保险费)的 10%。
    8.争议解决方式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先友好协商解决,
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任何一方可以向广州地铁集团住所地的有管辖
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9.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
签字盖章日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8645G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座
    注册资本:5,842,539.673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经营范围:人才培训;城市轨道交通;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
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告业;铁路沿线维护管理服务;
停车场经营;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铁路运输设备修理;室内
装饰、装修;建筑结构加固补强;建筑结构防水补漏;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职业技能培训(不
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群
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招、投标咨询服务;计算
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城市轨道桥梁工程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企业自有
资金投资;机械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有房地产经
营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
务;城市地铁隧道工程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工程服务;管道设施安装服务(输
油、输气、输水管道安装);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经审计)                       2020 年
资产总额                                             460,677,251,500.81
净资产                                               250,021,677,026.12
营业收入                                              12,891,240,822.69
净利润                                                    229,953,913.42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影响
    1.本合同标的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公司在人力、技术、产能等方面均能
满足合同需求,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广日电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日立电梯为公司
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享有投资收益。本次签署的合同未来依项
目进度计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三号线东延段、五号线东延段、十二号线、
十三号线二期合同金额。根据目前广州地铁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维合同的合同期
限问题,预计对公司 2021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无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具体确认金额最终以合同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3.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
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变化、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可
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其他运营成本的上升可能影响该合同收益。
   3.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
险。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进展
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州轨道交通三号线东延段自动扶梯和电梯运维服务合同》
   《广州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自动扶梯和电梯运维服务合同》
   《广州轨道交通十二号线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运维服务合同》
   《广州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自动扶梯和电梯运维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