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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03-02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文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等相关规定,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0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原红旗先生、独立董事李庆先生和董
事王正红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委员会召集人由原红旗先生担任,其中,原红旗先
生和王正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
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审议议案 24 项,听取报告 1 项,
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14
项议案,听取 1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议案》《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处
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议案》《关于拟向贵州省鸿济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关于制
定并实施<内部控制手册(业务流程)>的议案》,听取《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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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情况报告》。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8 项
议案,分别为:《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与沟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充分
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审计委员会
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向公司
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始终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与规范性,认真
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听取了公司内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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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工作的有关汇报,对汇报中的关键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推动了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按计划规范开展,提升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能力,为公司持续经营与健
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后,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会计政策、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所含内容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各报告期的
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打造了一套规范且
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了各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范
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不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内部控制的运行以及审计机构对其进行评价
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审查关联交易事项

    审计委员会对 2020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审批及披露等相关工作情况
进行了审阅,并且对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经营目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持
续完善内部审计及内控管理体系,加强对外部审计的监督评价,提升内部控制有
效性,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