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2021-09-02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121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盐业”、“上市公
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轻盐集团”)、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
渝盐化”)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
摊薄的预计影响进行了分析,具体如下:
一、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1)35642 号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
收益等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5月 2020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扣非基本每股收益
0.0431 0.0649 0.1367 0.0991
(元/股)
扣非稀释每股收益
0.0418 0.0623 0.1342 0.0986
(元/股)
综上,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每股收益将下降。本次交
易存在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风险。
二、本次重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践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轻盐集团在收购湘渝盐化时做出了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次交
易前,湘渝盐化已经委托由上市公司管理,但仍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轻盐集团实际控制。经过前期运营,湘渝盐化经济效益良好,已经具
备注入上市公司的相关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湘渝盐化整体注入上市公司,将有效消除上市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有利于切实履行轻盐集团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解决轻盐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有效理
顺湘渝盐化管理权与股权统一问题,有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
(二)注入优质资产,强化企业跨区域竞争战略优势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盐改后将不
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因此矿产资源丰富的食盐定点生产企
业在盐改后将成为稀缺标的;同时,尽管盐改后食盐销售的区域限制
放开,但受销售半径的影响,上市公司的产品较难辐射至西南区域。
而湘渝盐化控股子公司索特盐化拥有年产 100 万吨的井矿盐产能,是
我国主要的井矿盐生产基地之一,具备食盐定点生产资质和批发资质。
如能将索特盐化有效整合至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原盐生产能力将大
大提升,且能以索特盐化为据点充分参与西南区域的食盐竞争,对上
市公司的食盐业务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收购湘渝盐化是落实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从中国盐业集团、苏盐井神等国内盐行业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的
产业布局和发展轨迹来看,充分利用自身的原盐资源优势,因地制宜
地向下游产业链适度延伸,打造具备竞争力的盐及盐化工产业集群是
大多数企业的共同选择。除子公司索特盐化拥有年产 100 万吨的井矿
盐产能外,湘渝盐化还具备纯碱 70 万吨/年、氯化铵 70 万吨/年的生
产能力。如能将湘渝盐化的盐化工产业有效整合至上市公司,上市公
司盐化工产业链将得到进一步延伸,上市公司丰富的原盐资源可为标
的盐及盐化工产业的发展提供更为丰富的原料供应,与标的成熟的产
业链产生较好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实现上市公司“由单纯盐产业向盐
产业链集群转变”的发展战略目标,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风险抵御
能力。
三、公司填补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为降低
本次交易实施后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
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一)有效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鉴于湘渝盐化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似,湘渝盐化在收购后与上
市公司能够产生协同效应。为了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以及更好地
发挥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从管理、业务、资产等
方面对湘渝盐化进行整合,最大化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培育新
的业务增长点。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交易方案的设计
中规定了相关方的业绩承诺和补偿义务。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对应
的补偿安排,有助于降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三)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上市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
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将
遵循《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上市公司
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在上市公司业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
完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
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
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
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对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书面承诺,具
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轻盐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
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
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应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
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自身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薪酬制度;
6、如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
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