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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柯迪:爱柯迪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2-01-13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拟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
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
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分析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
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
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
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3、假设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底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2022 年 12 月底达到转
股条件,并分别假设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全部转股、或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全
部未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
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
际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时间为准。
    4、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60,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
及本次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8.65 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于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即 2022 年 1 月 12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
与前一个交易日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
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态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
影响的行为。
    7、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2,590.09 万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022.66 万元。公司 2021 年 1-9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888.2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959.26 万元,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根据公司 2021 年
1-9 月数据年化进行假设,并假设公司 2022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一年持平;(2)较
上一年增长 20%;(3)较上一年增长 40%。
    8、不考虑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2
    9、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862,125,700 股为基
础,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
为(包括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等);
    上述假设分析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或 2022 年的盈利预测,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具体影响
    根据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不同盈利假设情形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假设)
                        2021 年度/2021 年 12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假设)
                                                      全部未转股              全部转股
总股本(万股)                     86,212.57                 86,212.57               94,791.66
假设情形 1:2022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37,184.39                 37,184.39               37,184.39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29,279.02                 29,279.02               29,279.02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43                   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0.41                   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0.34                       0.34                   0.34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0.34                       0.32                   0.34
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 2:2022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37,184.39                 44,621.27               44,621.27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29,279.02                 35,134.82               35,134.82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52                   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0.49                   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0.34                       0.41                   0.41
本每股收益(元/股)



                                               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0.34                  0.39                     0.41
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 3:2022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 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37,184.39             52,058.15                52,058.15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29,279.02             40,990.62                40,990.62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60                     0.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0.58                     0.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0.34                  0.48                     0.48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0.34                  0.45                     0.48
释每股收益(元/股)
    注: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
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
用。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
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
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
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
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的《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4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
项目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单元、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新能源汽车车身
部件和新能源汽车其他类壳体等产品,通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
步扩大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板块的布局,扩大新能源汽车类产品的生产能力,进一
步丰富产品结构。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仅会进一步巩固发行人的市场地位,在满足日
益扩大的市场需求的同时,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以及汽车轻量化领域的竞争力,
而且能够通过项目建成投产后为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提高股东回报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和市场储备情况
    在人员方面,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以“为业务创造价值的奋斗者”为本,不断提高核心员工、优秀员工的向心
力、凝聚力,让“IKD 大家庭”家的感觉、感情更加深入人心。促进管理技术、制
造技术队伍和销售队伍的快速成长,实现人才队伍建设能力和人才在行业中极具
竞争能力。
    在技术方面,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全球化服务专业供
应商,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已拥有多项核心生产工艺及技术并应用在生
产制造的各项工艺流程中;此外,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团队,在熟练掌
握核心技术的基础上,通过与全球知名大型零部件供应商多年的产品合作开发和
技术交流,公司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在市场方面,公司已获得或已开发博世(Bosch)、大陆(Continental)、联
合电子(UAES)、麦格纳(Magna)、马勒(Mahle)、三菱电机(Mitsubishi Electric)、
李尔(Lear)、舍弗勒(Schaeffler)、博泽(Brose)、埃贝赫(Eberspaeche)、Proterra、
伟创力、采埃孚(ZF)、日本电产(Nidec)、Stellantis、Romeo Power、博格华纳
(Borgwarner)、速腾聚创(RoboSense)、汇川技术(Inovance)、邦奇(Punch
Powertrain)、海康威视、舜宇集团、宁德时代、Canoo、蔚来(NIO)、零跑汽车
(Leapmotor)、理想汽车(Li)等新能源汽车、汽车智能化新客户或新项目,新
能源汽车项目占新项目的比重持续提高。

    五、公司应对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5
    (一)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节能减排作为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已经成为各国的共识,
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同国家以不同的形式提出碳中和目标,我国的碳中和进展任重
道远:目前排放仍在快速增加,目标于 2030 年实现碳达峰,于 2060 年实现碳中
和。汽车行业作为各主要经济国家的支柱产业之一,因其产业链长广已成为排放
管理的重点行业之一。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 2.0》,我国汽车产业
的碳排放将力争在 2028 年前后达峰,到 2035 年全产业的碳排放量将比峰值降低
20%。

    轻量化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目标之一,根据测算,汽车重量每降低100kg,
燃油车每公里可以节约0.5L燃油,在汽油车减重10%与20%的情况下,能效分别
提升3.3%与5.0%。新能源汽车减重对于能耗提升更加显著,电动车减重10%与20%
的情况下,能效分别提升6.3%与9.5%。铝合金部件是汽车轻量化的核心,且对
于传统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均具有重要意义。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根据《中国
汽车产业发展年报2020》显示,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高速增长期,市场规模
逐年升高。2020年,在全球汽车市场大幅下滑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势
头强劲,销量同比增长41.6%,达到307万辆,渗透率提高至4.0%,较2019年提
升1.6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我国通过多年对新能
源汽车整个产业链的培育,各个环节逐步成熟,丰富和多元化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不断满足市场需求,使用环境也在逐步优化和改进,在这些措施之下,新能源汽
车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认可,产销继续创新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
2021年1-11月累计产量已超过300万辆,销量接近300万辆,1-11月累计销量渗透
率提升至12.7%,目前,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接受度越来越高,新能源汽车市
场已经由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增加新能源汽车
三电系统核心零部件及大型结构件等产能,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项目具有较好的
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各个业
务环节进行精益化的管理和控制,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


                                   6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
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保荐机构、
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
承诺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三)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
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和资产结构,扩
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确保资金能够按照
既定用途投入,并全力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原则、分配方式、分配条件及利润分配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并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为指引,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
况和发展规划,持续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予以严格执行,努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
     (五)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
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
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
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六、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事宜作出如下承
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7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
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
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爱柯迪投资、实际控制人张建成
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3、承诺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8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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