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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西广电:广西广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9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
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良好。公司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风险评估
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均严格
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
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因此,公
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我们认为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及运行情况。公司建立
的内控控制机制和制度是有效的,能够有效防范内部风险,不存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是符合规定的,同意以上财务决算报告及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将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由于公司 2020 年
度未实现盈利,虽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和经营
实际,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累计未分配利润将留存用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我们提
示公司,面对当前行业困境和市场竞争,积极制定措施加快推进转型发
展,切实加强内部管控,争取尽早扭转不利局面,创造业绩回报投资者。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
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
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
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化原则,公平、合
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
务决算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需要;本次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
提交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资产核
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 陈晓宁 俞迁如 何立荣 曾富全 蓝文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