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所 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五矿铝业有限公司开展 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五矿铝业有限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 司生产经营服务,提升整体效益,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 2、所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行业 定价规则及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事先认可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樊行健、谢思敏、田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