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成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1-20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1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1 亿元;目前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 年 1 月 19 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河灵山
宝塔陵园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三河灵山宝塔陵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陵园”)
成立日期:1997 年 10 月 14 日
注册地址:三河市黄土庄镇灵山
法定代表人:李高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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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灵位墓穴开发、销售、租赁;骨灰寄存;祭拜服务;骨灰安放
服务、墓位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宝塔陵园资产总
额 70,482.02 万元,负债总额 4077.70 万元,资产负债率 5.79%,净资产 66,404.32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413.28 万元,净利润 8,467.77 万元。(以上
数据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宝塔陵园资产总额 82,147.19 万元,负债总额
8,592.68 万元,资产负债率 1.05%,净资产 73,554.51 万元;2016 年第三季度
实现营业收入 13,621 万元,净利润 7,150.1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担保尚未发生,所以担保协议在实际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宝塔陵园申请融资是
为满足其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同时也有利于公司与市场各类金融主体建立良好的
合作关系。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宝塔陵园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
围之内,同意本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方三河灵山宝塔
陵园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融资行为是为满足其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同
时也有利于公司与市场各类金融主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对宝塔陵园提供
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该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
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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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
法、合理、公允,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仅为宝塔陵园融资提供担保共计 2 笔,其中公司
于 2016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中公
司向宝塔陵园提供的融资担保额度已使用,且宝塔陵园与相关银行的借款也已还
本付息结清,公司担保责任解除;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6.15%。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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