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19-005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传真相结合的形式发出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
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郑召江先生主持
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明确了分红标准和比例,
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同时建立了利润分配机制的监督约束和调整机制,可以满足
中小股东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要求。本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长
远发展,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了相关
决策程序,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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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
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
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说明》
详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该专项报告同日刊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 年)》
详细内容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一
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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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一
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
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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