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拟向关联方购买设备的议案》,上述交易的交易方为 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该等关联交易的 文件后,于事前认可了该等关联交易,并在参与了董事会会议对该等关联交易的 审议表决后认为:江苏博汇向汶瑞机械采购设备是基于公司项目建设所需,有利 于缩短项目建设周期。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 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王全弟 郭华平 谢 单 2022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