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3-2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国
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中国中材国
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提
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8
年度每 10 股派现金 2.65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
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
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有关企业会
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
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
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陈少华) _____________(李 刚)
______________(张晓燕)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