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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热电: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6-03-08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热电”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就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58号)核准,宁波热电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发 行 32,693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3.67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199,833,1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40,742,087.36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159,091,012.64元。2014年6月24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4)00047
号)。

       根据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在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浙江金西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                    45,992.39                35,000.00
  2      北仑春晓燃机热电联产项目                     146,244.94                85,000.00
                   合计                               192,237.33               120,000.00

       2015 年 度 实 际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231,108,330.11 元 , 累 计 已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587,703,166.70元。包括:(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 资 金 257,397,609.06 元 ; ( 2 ) 以 募 集 资 金 支 付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款
276,420,598.96元;(3)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将浙江金西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以

                                            1
   下简称“金西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能热电”)向公司借款方式变更为公司向宁能热电增资和债权投入相结合的
   方式,并以募集资金进行增资53,884,958.68元。

        2015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5,858,164.46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为31,386,241.12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04,766,464.42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宁波热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宁
   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于2014
   年7月2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分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核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已按相关规
   定公告披露。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33101984136050516236       1,805,710.8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33101984136049516236*7   20,000,000.00 大额存单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33101984136049516236*0*6    50,000,000.00   大额存单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295000000059604            27,092,427.87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002801896600070              5,868,325.73
                合计                                              104,766,464.42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5 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理财机构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余额(万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 88 期收益凭证                    7,000.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鹏 64 号收益凭证                        5,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 157 期收益凭证                    5,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 158 期收益凭证                    5,000.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鹏 73 号收益凭证                        7,000.00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佳赢 15021                           5,000.00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佳赢 15022                           5,000.00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佳赢 15024                           8,000.00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佳赢 15026                           3,000.00
              合计                                                            50,000.00

        经核查,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严格按照公司资金
   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宁波热电累计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58,770.31万
   元,具体情况请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宁波热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宁波热电2015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
   营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授权经营层在
                                           3
           50,000万元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短期理财产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0万
           元,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因均未到期,所以暂无实际收益,具体情况
           如下: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起   委托理财终止   预期年化   实际获   是否关
     合作方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金额         始日期         日期       收益率     得收益   联交易
                       2015 年度第 88 期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浮动收益型     7,000 万元   2015-4-28     2016-1-28         5.5%     -        否
                              益凭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鹏 64 号收益凭证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万元   2015-6-10     2016-1-20         5.3%     -        否
                       2015 年度第 157 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万元   2015-7-17     2016-4-15         5.0%     -        否
                             收益凭证
                        2015 年度第 15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万元   2015-7-24     2016-1-25         4.8%     -        否
                           期收益凭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鹏 73 号收益凭证    保本浮动收益型     7,000 万元   2015-7-28     2016-7-27         5.4%     -        否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佳赢 15021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万元   2015-09-25    2016-9-22         4.8%     -        否
宁波分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佳赢 15022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万元   2015-10-10    2016-10-09        4.7%     -        否
宁波分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佳赢 15024        保本浮动收益型     8,000 万元   2015-10-20    2016-4-22         4.4%     -        否
宁波分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佳赢 15026        保本浮动收益型     3,000 万元   2015-11-6     2016-5-12         4.2%     -        否
宁波分行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核查,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宁波热电201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
           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宁波热电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金西项目原由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宁能
           热电以借款方式实施。2014年7月,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将金西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宁能热电向宁波热电借款方式变更为宁波
           热电向宁能热电增资和债权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增资金额为5,400万元,
           债权投入金额为29,600万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宁波热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金西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运营管理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除上述
           已披露的变更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方式外,宁波热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
的其他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核查,宁波热电2015年度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华英证券认为: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宁波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5,909.1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110.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770.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              项目到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计投入金额              达可使                       性是否发
                                                    承诺投入                      累计投资                 末投入              实现的   到预计
      目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与承诺投入              用状态                       生重大变
                                                      金额                          金额                   进度(%)              效益     效益
              分变更)                                                                        金额的差额                日期                           化
浙江金西开
                                                    未做分期
发区热电联        否      35,000.00    35,000.00                  15,960.51       34,197.68       —        97.71       —       —       —           否
                                                      承诺
  供项目
北仑春晓燃
                                                    未做分期
机热电联产        否      85,000.00    85,000.00                   7,150.33       24,572.64       —        28.91       —       —       —           否
                                                      承诺
    项目
    合计          —    120,000.00     120,000.00      —         23,110.84       58,770.32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经 2014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 25,739.76 万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元。该事项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关于宁波热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4)00634 号)。
                                                                 经 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授权经营层在 5 亿元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
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情况
                                                                 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5 亿元。
                                                                 经 2014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金西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宁能热电向公司借款方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式变更为公司向宁能热电增资和债权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并以募集资金进行增资 5,388.50 万
                                                                 元。

                                                                              6
   (此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娟娟




                    宋桂参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