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3 证券简称:合肥三洋 公告编号:2014-046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五)14:30 在 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金友华先生主 持。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1 月 17 日),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66,439,000 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9 人,共代表股份 578,524,72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5.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人数 4 人,代表股份 577,679,21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5.3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5 人,代表股份 845,51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0.1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1 外资股股东人数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77,679,211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78,854,400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98,824,81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5.37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3.34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2.0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845,51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11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 席 11 人;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3 人;董事会秘书出席参加、部分高管列席 参加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 578,426,4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反对股份为 20,000 股,弃权股份为 78,300 股。原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Arnab K Bagchi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577,680,34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 原案通过。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Dave Shellito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577,680,31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 原案通过。 (3)、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Gianluca Castelletti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577,680,31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 原案通过。 (4)、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Amit Mohanty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577,680,31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 原案通过。 (5)、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高同国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577,680,31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 原案通过。 (6)、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许杨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577,680,31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 原案通过。 (7)、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沈坤荣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577,679,41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 原案通过。 (8)、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曹若华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577,679,41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 原案通过。 (9)、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学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577,679,71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 原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Leah Stark 女士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577,679,21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 原案通过。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Deborah Vaughn 女士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577,679,21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 原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修正案和《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78,430,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反对股份为20,000股,弃权股份为73,900股。原案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规章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的《合肥荣事达三洋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78,420,0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反对股份为30,800股,弃权股份为73,900股。原案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78,430,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反对股份为20,000股,弃权股份为73,900股。原案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议案》。 为更好的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同意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 险。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 578,420,0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反对股份为 30,800 股,弃权股份为 73,900 股。原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卢贤榕、徐兵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合肥三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