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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而浦: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04-28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983                 公司简称:惠而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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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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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Arnab K Bagchi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霍志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
总资产                  7,661,827,942.33                 7,395,507,523.16                          3.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214,484,380.07                 4,101,439,311.11                       2.76
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30,426,536.82                   131,740,349.76                       -1.00
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532,334,250.08                 1,413,491,000.38                          8.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3,045,068.96                   121,964,486.17                       -7.31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9,501,948.289                   119,619,249.80                       -8.46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72                          6.15           减少 3.43 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23                      -34.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23                      -34.7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000.0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
的税收返还、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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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3,728,323.72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
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
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
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434,053.54
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625,2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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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3,543,120.67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8,10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比例(%)                                                       股东性质
                               数量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    390,884,200       51.00     233,639,000                                   境内非国有
                                                                            无
公司                                                                                                      法人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    178,854,400       23.34                                                       国有法人
                                                                            无
公司
资本国际公司                 7,844,611       1.02                                                   境内非国有
                                                                           未知
                                                                                                          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       5,000,027       0.65                                                   境内非国有
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                                                     未知                           法人
基金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4,500,009       0.59                                                   境内非国有
-润金 100 号集合资金信                                                    未知                           法人
托计划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       2,540,051       0.33                                                   境内非国有
限公司-昀沣证券投资集                                                     未知                           法人
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2,199,854       0.29                                                   境内非国有
司-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                                                     未知                           法人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深圳企业年金集合计       2,008,786       0.26                                                   境内非国有
划-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未知                           法人
司
董红梅                       1,390,010       0.18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       1,031,392       0.13                                                   境内非国有
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未知                           法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股份种类及数量
                                                      量                            种类                数量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178,854,400       人民币普通股
资本国际公司                                                 7,844,61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                         5,000,027
                                                                             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润金 100 号集                        4,500,009
                                                                             人民币普通股
合资金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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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昀沣证                             2,540,051
                                                                                 人民币普通股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优势行                             2,199,854
                                                                                 人民币普通股
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深圳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招商银行股                             2,008,786
                                                                                 人民币普通股
份有限公司
董红梅                                                           1,390,01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1,031,392
                                                                                 人民币普通股
年金计划-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国联安-安坤 2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和一致行动人关系。其它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
                                           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无
明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长比率%                    原因
 其他流动资产               1,893,490.54          3,541,698.10          -46.54    主要是费用摊销增加造成的
                                                                                  主要是销售增长,实现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             168,809,307.92         99,137,145.76           70.28
                                                                                  及相关税费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增长比率%                    原因
                                                                                  主要是销售增长,实现的城建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395,729.15          7,886,713.04           95.21
                                                                                  及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外
     财务费用             -11,969,137.20         -5,480,700.05         118.39
                                                                                  汇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摊销
 加:营业外收入             4,270,082.11          2,769,101.61           54.20
                                                                                  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增长比率%                    原因
 支付的各项税费          73,564,329.34      52,940,315.72            38.96        主要是上缴的税费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199,234,378.63     143,484,005.14           38.85        主要是销售投入增加所致
 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主要是实现的存款利息收入增
                          9,247,011.96          5,389,644.13         71.57
 有关的现金                                                                       加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主要是外汇结算汇兑收益增加
                          2,661,064.36          723,606.14          267.75
 金等价物的影响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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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否   是否
                                                                                       承诺时
承诺背    承诺                                                                                    有履   及时
                 承诺方                              承诺内容                          间及期
  景      类型                                                                                    行期   严格
                                                                                         限
                                                                                                   限    履行
                            《关于投资者持续持股的承诺函》:在承诺人取得自三洋电机
                                                                                       2014 年
                 惠而浦     株式会社和三洋电机(中国)有限公司受让的上市公司 157,
与再融                                                                                 10 月 23
          股份   (中国) 245,200 股股份以及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233,639,000
资相关                                                                                 日-2017    是     是
          限售   投资有     股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予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
的承诺                                                                                 年 10 月
                 限公司     的上市公司上述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承诺人持有的该等
                                                                                       23 日
                            股份。
                            《关于不做出任何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退市或致使上市公司丧失
                                                                                       2014 年
                 惠而浦     上市资格的承诺函》:在承诺人取得自三洋电机株式会社和三
与再融                                                                                 10 月 23
          股份   (中国) 洋电机(中国)有限公司受让的上市公司 157,245,200 股股
资相关                                                                                 日-2017    是     是
          限售   投资有     份以及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233,639,000 股股份之日
的承诺                                                                                 年 10 月
                 限公司     起 36 个月内,不做出任何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退市或致使上市公
                                                                                       23 日
                            司丧失上市资格的决定或行为。
                            《关于收购资金的承诺函》:惠而浦中国拟协议收购三洋电机
                            和三洋中国分别持有的合肥三洋 108,188,400 股股份和          2013 年
与再融           惠而浦     49,056,800 股股份,并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8 月 12
资相关    其他   集团       233,639,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惠而浦集团将直接或间接     日-2014    是     是
的承诺                      向惠而浦中国提供本次收购(上述协议收购及非公开发行以下     年 10 月
                            统称“本次收购”)所需的全部资金,惠而浦集团不可撤销地     23 日
                            为惠而浦中国支付本次收购资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避免同业竞争协议》:(1)惠而浦集团、惠而浦中国的承诺
                                                                                       在惠而
                            惠而浦集团、惠而浦中国作出如下承诺,在惠而浦集团为公司
                                                                                       浦集团
                            实际控制人期间且惠而浦中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期间:①惠而     为公司
                                                                                       实际控
                 惠而浦     浦集团、惠而浦中国及其各自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将不在中
与再融    解决                                                                         制人期
                 集团、惠
资相关    同业              国新设任何从事或经营与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从事或经     间且惠     是     是
                 而浦中
的承诺    竞争                                                                         而浦中
                 国         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企业或任何其他竞争实
                                                                                       国担任
                            体,或通过持有股份、股权,控制董事会决策权的方式控制该     公司控
                                                                                       股股东
                            等新企业或竞争实体。
                                                                                       期间
                                ②任何惠而浦集团、惠而浦中国及其各自具有控制关系的

                                                         7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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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直接在中国销售与公司主营业务可能构成竞争或潜在竞

争的产品,均须获得公司或公司下属控股或实际控制实体的同

意并通过公司或公司下属控股或实际控制实体或其分销商或代

理进行销售。在开展前述销售的过程中,惠而浦集团、惠而浦

中国及其各自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应向公司、公司下属控股

或实际控制实体、分销商或代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③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惠而浦集团、惠而浦中国及其各自具有

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在中国的业务与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惠而浦集团、惠而浦中国及其各自

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将本着解决同业竞争的原则在适当时候

将此类在中国的与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

构成竞争的资产及业务予以处置。

④本次发行完成后,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主要产品和主营业务

范围,惠而浦集团、惠而浦中国及其各自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

方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主要产品或主营业务相竞争;若惠而浦

集团、惠而浦中国及其各自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在中国经营

的业务与公司拓展后的主要产品或主营业务产生竞争,惠而浦

集团、惠而浦中国及其各自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将本着解决

同业竞争的原则在适当时候将此类与公司拓展后的主要产品或

主营业务产生竞争的资产及业务予以处置。各方确认,惠而浦

集团、惠而浦中国及其各自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已在中国开

展的压缩机业务不受上述限制。

(2)公司的承诺

公司作出如下承诺,在惠而浦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且惠

而浦中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期间:

①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将专注于在中国市场经营及销售

其主营业务产品,以及全球范围内的OEM、ODM业务或任何类似

代工性质的业务。

②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直接在惠而浦集团、惠而浦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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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其各自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及其分销商或代理开展经营活

                         动的中国以外国家或地区销售其品牌产品,均须获得惠而浦集

                         团、惠而浦中国及其各自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同意并通过

                         惠而浦集团、惠而浦中国及其各自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或其

                         分销商或代理进行销售。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如需在前

                         述中国以外国家或地区建立分销渠道和物流链,则应根据并受

                         限于惠而浦集团的全球销售战略确定。

                         ③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将不在中国及公司已于协议签署

                         前设立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国家或地区之外的国家或地区新设任

                         何从事或经营与惠而浦集团、惠而浦中国及其各自具有控制关

                         系的关联方从事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企业或任

                         何其他竞争实体,或通过持有股份、股权,控制董事会决策权

                         的方式控制该等企业或竞争实体。

                         (3)对广东惠而浦的安排

                         就本次发行完成后广东惠而浦微波炉业务与公司可能存在的同

                         业竞争,惠而浦集团将促使广东惠而浦的股东于本次发行完成

                         后36个月内本着公平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将广东惠而浦的微

                         波炉业务整合进公司。在广东惠而浦的股东将广东惠而浦的微

                         波炉业务整合进公司前的过渡期内,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托管协议,将广东惠而浦的生产经营托管给公司,相关托管费

                         用将按照届时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4)对海信惠而浦的安排

                         惠而浦集团将促使海信惠而浦之惠而浦集团控制的股东就该股
                         东持有的海信惠而浦 50%股权处理方案与海信惠而浦合资方海
                         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如惠而浦集团控制的股东
                         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就上述海信惠而浦 50%的股
                         权处理方案达成一致,则惠而浦集团承诺将本着消除同业竞争
                         的原则将该部分股权作出妥善安排。
                                                                                  2014 年
                         《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函》:①承诺函生效期间,关于广
与再融   解决                                                                     1 月 24
                惠而浦
资相关   同业            东惠而浦微波炉业务,惠而浦集团承诺将在《委托管理协议》   日签署: 是   是
                集团
的承诺   竞争                                                                     在惠而
                         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间届满之前本着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和公平原
                                                                                  浦集团

                                                    9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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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采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方式将广   作为上
                                                                                  市公司
                         东惠而浦的微波炉业务与上市公司进行整合。                 实际控

                         ②承诺函生效期间,关于海信惠而浦冰箱、洗衣机业务,惠而   制人期
                                                                                  间
                         浦集团承诺:惠而浦集团及其关联方(上市公司除外)不再从

                         海信惠而浦采购用于中国境内销售的惠而浦品牌产品,仅上市

                         公司有权根据自身需求从海信惠而浦采购用于中国境内销售的

                         惠而浦品牌产品;将在《股权托管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间届满

                         之前本着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和公平原则,采用符合中国有关法

                         律法规的方式就惠而浦(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海信惠而浦股

                         权作出妥善安排。

                         ③如果由于惠而浦集团履行承诺导致惠而浦集团或其关联方

                         (上市公司除外)在惠而浦集团或其关联方(上市公司除外)

                         为缔约一方的任何重大书面协议项下的违约并致使上市公司被

                         该协议的缔约对方索赔,并且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

                         的终局判决或终局裁决认定上市公司应因惠而浦集团或其关联

                         方(上市公司除外)的上述违约行为对该缔约对方承担赔偿责

                         任,则惠而浦集团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但由

                         于上市公司自身过错致使上市公司被任何第三方索赔并最终遭

                         受任何损失的,则惠而浦集团或其关联方(上市公司除外)无

                         须承担任何责任。

                         ④因惠而浦集团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惠而浦集团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合肥市
与再融   解决   国有资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保证不从事与合肥三洋的业务   2013 年
资相关   同业   产控股   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与合肥三洋产生   12 月 31   否   是
的承诺   竞争   有限公   同业竞争                                                 日
                司
                合肥市
                         与合肥三洋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
与再融   解决   国有资                                                            2013 年
                         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以维护股份
资相关   关联   产控股                                                            12 月 31   否   是
                         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将不利用其在合肥三洋中的地位,在与
的承诺   交易   有限公                                                            日
                         合肥三洋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司
与再融   解决   惠而浦   《关于处置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有限公司 50%股权的说明   2014 年
                                                                                             是   是
资相关   关联   集团     函》:惠而浦集团目前没有将该等海信惠而浦 50%股权出售给   5 月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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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承诺    交易             上市公司的打算或计划,并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将该等       日
                           股权出售给上市公司。
与再融    解决             《关于存货买卖事项的函》:惠而浦中国确认,如公司诚信销       2014 年
                 惠而浦
资相关    同业             售该等存货遭受到经济损失,则惠而浦中国将补偿公司因此遭       7 月 15    否   是
                 中国
的承诺    竞争             受的合理经济损失。                                           日
                           《关于处置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有限公司 50%股权的函》:
                                                                                        2014 年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且惠而浦集团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后
                                                                                        7 月 15
                           18 个月内,将促使惠而浦香港把该 50%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或
                                                                                        日签署,
与再融    解决             促使惠而浦香港按照相关法律启动对海信惠而浦的清算解散程
                 惠而浦                                                                 在 2016
资相关    同业             序。如果因自身原因未能履行,则每迟延履行该义务一个财务                  是   是
                 集团                                                                   年4月
的承诺    竞争             年度,将按照以下方式补偿上市公司:按照相应年度经审计的
                                                                                        23 日前
                           海信惠而浦与上市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中国境内销售额的 50%,
                                                                                        履行完
                           乘以相应年度经审计的上市公司相应产品的销售净利润率,计
                                                                                        毕。
                           算得出的金额,以现金方式补偿上市公司。
                                                                                        2014 年
                           《关于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的函》:本次非公开发行       7 月 15
                           完成且惠而浦集团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后 36 个月内,将在     日签署,
与再融    解决
                 惠而浦    与上市公司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把广东惠而浦的微波炉业务整       在 2017
资相关    同业                                                                                     是   是
                 集团      合进上市公司。如果因自身原因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则每迟延       年 10 月
的承诺    竞争
                           履行该义务一个财务年度,将按照等同于广东惠而浦当年度经       23 日前
                           审计的净利润的金额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履行完
                                                                                        毕。
                           《关于产品采购的承诺函》:在惠而浦中国持有超过 50%的公
与再融                                                                                  2013-08
                 惠而浦    司的总股本期间,就惠而浦集团及受惠而浦集团控制的关联方
资相关    其他                                                                          -12 签     否   是
                 集团      从公司产品采购相关事宜,惠而浦集团承诺:在同等条件下将
的承诺                                                                                  署。
                           优先从公司采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友华
                                                                        日期   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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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38,897,327.82           2,543,489,878.2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916,949,341.92           1,869,641,324.63
  应收账款                                         888,981,178.56          702,194,158.80
  预付款项                                         62,837,045.99            56,395,742.31
  应收利息                                           5,026,449.09            4,515,389.65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05,483,954.06          102,109,606.83
  存货                                             851,984,693.57          954,323,002.0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893,490.54            3,541,698.10
    流动资产合计                              6,472,053,481.55           6,236,210,800.6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41,052,873.59          717,885,833.83
  在建工程                                         105,795,800.75          105,962,263.1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52,551,899.52          254,140,459.6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81,064,753.25            71,999,032.18

                                         12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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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非流动资产                                   9,309,133.67       9,309,133.6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89,774,460.78      1,159,296,722.54
      资产总计                              7,661,827,942.33      7,395,507,523.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477,242,876.18      1,393,981,766.00
  应付账款                                  1,122,688,875.71      1,136,847,113.94
  预收款项                                       212,249,180.59     227,811,293.89
  应付职工薪酬                                   103,838,017.83     109,573,235.89
  应交税费                                       168,809,307.92     99,137,145.76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45,577,360.49     206,448,389.3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330,405,618.72      3,173,798,944.7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16,937,943.54     120,269,267.2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6,937,943.54     120,269,267.26
      负债合计                              3,447,343,562.26      3,294,068,212.0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66,439,000.00     766,439,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710,837,901.33      1,710,837,901.3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3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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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41,419,201.67             241,419,201.67
  未分配利润                                  1,495,788,277.07              1,382,743,208.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14,484,380.07              4,101,439,311.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661,827,942.33              7,395,507,523.16
法定代表人:金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Arnab K Bagchi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志学

                                        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1,532,334,250.08   1,413,491,000.38
  减:营业成本                                           1,036,579,431.69     939,584,671.22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395,729.15        7,886,713.04
      销售费用                                             294,217,722.17     265,498,986.54
      管理费用                                             60,217,322.26      58,962,023.08
      财务费用                                             -11,969,137.20     -5,480,700.05
      资产减值损失                                         11,009,089.57        9,645,570.8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26,884,092.44     137,393,735.69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4,270,082.11       2,769,101.61
      其中:非流动资产                                          6,000.00
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01,704.85          1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
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31,052,469.70     140,152,837.30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8,007,400.74      18,188,351.1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13,045,068.96     121,964,486.17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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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
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3,045,068.96      121,964,486.17
七、每股收益:                                                      0.15              0.23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5              0.23
(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5                   0.23
(元/股)
法定代表人:金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Arnab K Bagchi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志学

                                      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55,195,036.63             1,592,930,427.0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87,889.67              2,651,200.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57,082,926.30             1,595,581,627.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70,426,667.72          1,105,434,378.2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3,431,013.79            161,982,578.90
  支付的各项税费                                   73,564,329.34             52,940,3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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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234,378.63     143,484,005.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6,656,389.48      1,463,841,277.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426,536.82     131,740,349.7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6,000.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47,011.96       5,389,644.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53,011.96       5,389,644.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46,933,163.54       51,806,439.76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933,163.54       51,806,439.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680,151.58     -46,416,795.6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661,064.36         723,606.1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5,407,449.60       86,047,160.2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43,489,878.22      1,010,981,443.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38,897,327.82         1,097,028,603.53
法定代表人:金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Arnab K Bagchi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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