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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创电子: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11-08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 2019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对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王竞宇、周世兴、王健、林亮为公司
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振南                                     胡和水




      徐淑萍                                     潘立生




                                                      2019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