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电力:文山电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公告2021-06-12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 2021-25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9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
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反映
中小股东意见,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对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在董事、监事选举中积极
推行累积投票制。同时,拟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对累
积投票制的具体实施方式及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
序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号
第八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 第八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候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决。 表决。
1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 …….
第二百零六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 第二百零六条 本章程自公司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 2019 年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
12 月 27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2019 年修 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2021 年
订)》同时废止。 4 月修订)》同时废止。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
程》修订及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