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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晋亿实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3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9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
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 2018 年
度外部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认
为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18
年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有序进行。同意公司披露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业务,
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银行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内部
审批决策程序。同意此议案。
    (此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