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0-29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6-078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 2016 年 10 月 17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
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明君先生主持,公司副
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两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
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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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编制程序和审议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第
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参与 2016 年第三
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报告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会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户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严
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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