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关于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2016-12-24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6-091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并经 2016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16-053 号、临 2016-054
号和临 2016-061 号公告。
因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在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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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规划》中内容 修订后《规划》中的内容
三、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分红回 三、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 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在公司财务稳健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派发现金方式、 的基础上,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
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时间、比例 (一)利润分配形式
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派发现金方式、
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但至少每三年要 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 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定,公司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 (二)利润分配时间、比例
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但至少每三年要
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除特殊情况外,在
配利润的 15%。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
公司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
况,在保证前述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董事会可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公司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及保证每股收益
审议。 持续稳定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提出股票股利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 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 修 订 稿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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