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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9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7-039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董事长焦云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会议,授权董事焦贵金

先生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董事焦岩岩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本次

会议,授权董事焦贵金先生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独立董事慕福君女

士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会议,授权独立董事刘永平先生代为行使

投票表决权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

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人,实际

参加会议董事 6 人,董事长焦云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会议,

授权董事、总裁马庆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授权董事焦贵金先生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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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行使投票表决权,董事焦岩岩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会议,

授权董事焦贵金先生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独立董事慕福君女士因工

作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会议,授权独立董事刘永平先生代为行使投票表

决权。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

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

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六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

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

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建设 5 万吨/年锂电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7-041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建设 2 万吨/年锂电负极材料中间相炭微

球前驱体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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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7-041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转让控股公司鸡西市宝泰隆煤业有限公司

51.02%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7-042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转让参股公司鸡西市东源煤炭经销有限责

任公司 3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7-042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向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借

款 1 亿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担任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宝泰隆集团”)董事长职务,董事焦贵金先生担任宝泰隆集团
董事职务,董事焦岩岩女士担任宝泰隆集团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 条款的规定,上述人员为公
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公司向宝泰隆集团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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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该议案时,上述关联自然人已回避了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书面审核意见;该事项已事前提请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并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止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向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

司累计借款共计 3 亿元,该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临
2017-043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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