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9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7-04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 2017 年 4 月 17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 3 人,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常万昌先生主持,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
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两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
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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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报告和审议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向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借
款 1 亿元人民币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
集团”)借款 1 亿元人民币,该笔款项来源为宝泰隆集团以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方式融资,融资年利率为 5.7%,因此,宝泰隆集团向公司提供的该
笔借款年利率为 5.7%,该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经审核,监事会
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借款能解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
金需求,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支付宝泰隆集团的
利息费用即是宝泰隆集团借款成本,不存在收取公司额外费用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在表决该事项的过程中,涉及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与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借款事项。截止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
向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借款共计 3 亿元,该关联
交易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
由于监事会主席常万昌先生担任宝泰隆集团监事会主席职务,监
事陈智坤女士为董事长焦云先生之弟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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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10.1.5 条款的规定,上述人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在审
议该事项时,上述关联自然人已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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