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关于更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17-07-31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17-064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
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元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张敏先生、刘啸波先生。
公司于近日收到金元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
保荐代表人刘啸波先生因个人原因暂时无法履行保荐工作,将不再担
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金元证券委派
李冠林先生接替其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
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李冠林先生的简历见附件)。本次
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
人为张敏先生和李冠林先生。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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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已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
2017 年 7 月 19 日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53 号),
目前,公司正在和各中介机构积极办理本项目的后续相关工作。本次
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已制作、已出
具的相关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李冠林先生简历
李冠林先生,保荐代表人,法律硕士研究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
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国家司法职业等资格。作为项目协办人员
全面参与了宝泰隆(601011)IPO 项目的保荐承销工作,作为项目主
要人员全面参与了联发股份(002394)IPO 项目的保荐承销工作,作
为保荐代表人全面负责了宝泰隆 2014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承销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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