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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1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7-071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黑龙江省七

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董事 8 人,董事焦岩岩女士通讯表决参加本次

会议。董事长焦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

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三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

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转让持有的七台河宝泰隆宏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及处置

债权债务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7-072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全资子公司七

台河宝泰隆密林石墨选矿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7-073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变更 6 万吨/年石墨精粉选矿厂及尾矿库项目实

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建设 6 万吨/年石墨精粉选矿厂及尾矿库项目》

的议案,确定该项目实施主体为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润矿业公司”)。根据项目可研,该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26,332.69 万元,

该项目在前期实施中,因东润矿业公司资金紧张,故无法由东润矿业

公司实施该项目,为此,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该项目实施主体变

更为拟成立的七台河宝泰隆密林石墨选矿有限公司。

                               2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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