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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股份质押公告2017-09-09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17-088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 年 9 月 8 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
团”)书面通知,宝泰隆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 28,17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77%)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为公司在浦发银
行哈尔滨分行借款人民币 1 亿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一年,
该笔借款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双方于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宝泰隆集团共持有公司 457,177,6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3%,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 407,723,298 股,占宝泰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89.18%,占公司总股本的 25.62%。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公司在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借款人民币 1 亿元,宝泰隆集团以其
持有公司 28,17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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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笔借款为公司在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
限一年,未来还款来源主要为公司销售收入。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宝泰隆集团股份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
司股份波动到预警线时,宝泰隆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
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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