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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关于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2017-09-09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17-095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7 年 9 月 20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011         宝泰隆             2017/9/14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摘要


      2、   取消议案原因

      2017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临 2017-076 号公告),向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63 万股限

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书。

    自 2017 年 8 月 30 日起,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名单在公司内部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

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显示,其中

10 名激励对象本人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事项后至公开披露激励

计划期间仍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上述 10 名员工不得成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为此,《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中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需作调整。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拟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召开

的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临 2017-089 号公告。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告的原股东

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 年 9 月 20 日 9 点 0 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
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9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9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五、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2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相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ee.com.cn)网站上的临 2017-076、2017-077

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及存在关

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

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