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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泰隆:关于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7-09-12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17-097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 年 9 月 20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011     宝泰隆         2017/9/14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28.73%股份的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在 2017 年

9 月 10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

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7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临 2017-076 号公告),向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63 万股限

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书。

    自 2017 年 8 月 30 日起,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名单在公司内部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在《激励计

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显示,其

中 10 名激励对象本人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事项后至公开披露激

励计划期间仍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上述 10 名员工不得成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因《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中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需作调整,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制订了《宝泰

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

及摘要,并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告的原

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 年 9 月 20 日 9 点 0 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

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9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9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摘要                      √
2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3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
     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 项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7 年 9 月 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临 2017-089 号、

2017-090 号公告;第 2、3 项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临

2017-076 号、2017-077 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及存在

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

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摘要
 2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

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