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股份质押公告2017-09-16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17-100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 年 9 月 15 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
隆集团”)书面通知,宝泰隆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 28,18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77%)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为公司在浦
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借款人民币 1 亿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一
年,该笔借款已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质押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
宝泰隆集团共持有公司 457,177,6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3%,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 435,903,298 股,占宝泰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95.35%,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9%。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公司在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借款人民币 1 亿元,宝泰隆集团以其
持有公司 28,18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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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该笔借款为公司在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
限一年,未来还款来源主要为公司销售收入。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宝泰隆集团股份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
司股份波动到预警线时,宝泰隆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
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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