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年度 会议将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此次拟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股东持续、稳定的 回报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红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公 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