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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基股份: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2019-04-30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64 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 隆基 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及必要性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美元、欧元、日元等外币交易金额日益增加,现阶段
美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
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境内外金融机构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
掉期、货币互换等。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1、外汇远期:拟与金融机构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
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条件完成交割的外汇交易。
    2、外汇掉期:拟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
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拟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
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结构性远期:拟对外汇远期、外汇期权等一般性远期产品在结构上进行
组合,形成带有一定执行条件的外汇产品,以满足特定的保值需求。
    5、利率掉期:拟与金融机构约定将目前外币借款浮动利率锁定为固定利率,
并在约定时间内以约定利率完成利息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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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货币互换:拟与金融机构约定将公司目前外币借款本金及浮动利率锁定
为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根据锁定的汇率及利率进行交
割。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
    开展以上外汇衍生品交易需进行相关的交易额度设置及审批、预计占用资
金管理:
    (一)交易额度设置、期限及审议程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任意时点
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美元 8 亿元,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号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此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
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
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
    (一)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
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
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套期保值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
    (二)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
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及负债为依据,公司将结合外汇收支实际及计划,适时选
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贸易及业
务背景为前提。此外,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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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坏账。
    (三)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因此,公
司选择的对手均应拥有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
约风险低。
    (四)其它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将审
慎审查与合资格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以防范法律风
险。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
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将依据上述会计政策执行和核算。
       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审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而
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
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最
高余额不超过等值美元 8 亿元,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号
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
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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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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