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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基股份:隆基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7-27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7 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西安星河湾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
                       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
序号                            议案名称                               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控股子公
  1                                                                     √
       司股权的议案
  2    关于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关于增加供应链金融业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第 1、2 项议案(请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9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 3 项议案(请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23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不迟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
  报》另行刊登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学文、胥大鹏、刘晓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
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012        隆基股份               2021/8/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
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如有)。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
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
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
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21 年 8 月 2 日-2021 年 8 月 4 日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在上述登记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将现场参会登记资料发送给公司:
    1、登录网址 https://eseb.cn/N6W1juUuiI 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本次股
东大会报名系统,上传登记资料复印件:




    2、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将登记资料复印件发送至公司进行登记。
    (四)现场资料审核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 10:00-13:50
持上述登记资料原件,在会议地点西安星河湾酒店进行资料审核后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苑路 8369 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2、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3、邮编:710018
    4、联系电话:029-81566863、029-86519912
    5、传真:029-86689601
    6、联系邮箱:longi-board@longi.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
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三)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及本次会议场地容量限制,建议股东优先通
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敬请公司股东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1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1
       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2
       的议案
       关于增加供应链金融业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3
       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