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47 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 22 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1)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8]35 号)《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2021 年 2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通知》(财会〔2021〕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4 号),于发布之日起实 施。 (3)2021 年 5 月 2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 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 号)(以下简称疫情相关租 金减让规定),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4)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与运输成本相关的《企业会计准则 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准则实施问答),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5)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于发布之日 起实施。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上述新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对于新租赁准则,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准则 解释第 14 号,自 2021 年 2 月 2 日施行;疫情相关租金减让规定,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施行;准则实施问答,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中,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 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合并资产负债表 预付款项 1,890,936,620.96 1,886,906,099.90 -4,030,521.06 固定资产 24,505,980,871.80 23,400,349,459.15 -1,105,631,412.65 使用权资产 3,395,435,744.85 3,395,435,744.85 无形资产 597,640,666.79 587,051,522.55 -10,589,144.24 长期待摊费用 1,486,790,492.15 1,352,630,453.24 -134,160,038.91 应付账款 11,169,277,619.28 11,146,754,099.28 -22,523,520.00 其他应付款 8,611,886,461.72 8,602,744,273.54 -9,142,188.18 租赁负债 2,930,561,820.37 2,930,561,820.37 长期应付款 889,053,865.52 131,182,381.32 -757,871,484.2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预付款项 75,698,811.03 74,037,482.03 -1,661,329.00 使用权资产 11,750,159.97 11,750,159.97 租赁负债 10,088,830.97 10,088,830.97 2、准则解释第 14 号 准则解释第 14 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 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自 2021 年 2 月 2 日执行准则解释第 14 号。 执行该准则解释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3、疫情相关租金减让规定 该通知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的 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 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公司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执行疫情相关租金减让规定。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4、准则实施问答 该问答进一步明确了对于与履行合同相关的运输活动,发生在商品控制转移 之前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费用应作为营业成本列报。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对于与履行合同相关的运输活动,发生在商品控制转移之前的,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已将相关运输费用作为营业成本列报。本年执行该实施问答未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5、准则解释第 15 号 准则解释第 15 号明确了:(1)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 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试运 行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试运 行销售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 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2)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 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相关列报。(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 断。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施行,“试 运行销售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执行该准则解释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 进行的,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