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股份:隆基股份2021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28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21年度(以
下简称“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
和股东权益,现将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田高良、郭菊
娥,非独立董事白忠学,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独立董事田高良担
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参加会议,对
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重点事项进行了审
议和关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实施细则》的有
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1、审议 2020 年审计风控重点工作
2021 年第一次会议 2021-3-11 2、审议 2021 年审计风控工作规划
3、沟通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情况
1、审议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3、审议 2021 年第一季度关联交易报表
4、审议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1 年第二次会议 2021-4-14
6、审议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7、审议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8、审议第一季度审计风控工作开展情况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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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拟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
资成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第三次会议 2021-7-1
2、审议关于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控股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审议 2021 年第二季度关联交易报表
2、审议第二季度审计风控工作开展情况
2021 年第四次会议 2021-8-24 3、审议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4、审议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1、审议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2021 年第五次会议 2021-10-25 2、审议 2021 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报表
3、审议第三季度审计风控工作开展情况
1、审议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整合审计计
2021 年第六次会议 2021-12-9 划
2、审议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
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就审计范
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了解了审计过程中的
重点关注领域和关键审计事项,认真督促会计师尽职审计,要求其严格把控审计
工作的整体质量,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其在审计期间勤勉
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
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费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年审工作量和工作内容对公司财务和内控审
计费用进行了审核,认为费用合理。
2、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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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认真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
作,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
执行。各委员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各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未出现实际业
绩与公司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偏差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会计政策
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内控管理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内控制度完善,审
计委员会指导公司从制度、指引方面夯实内控管理,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及
有效性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监督,
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
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发布的上市
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能够有效防范业务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风险。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包括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计划等保持了良好的沟通,
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计划完成年
度审计工作,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6、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历次再融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2021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
规范,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进行了合规及时地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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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联交易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
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产能提升、经营计划需求,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设立合伙企业
并向合伙平台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氢能业务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公
司战略规划落地。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内审部门和外
审机构的沟通,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职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尽职尽责地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田高良、郭菊娥、白忠学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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