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2020-054 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转股代码:191027 转股简称:华钰转股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 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钰矿业”)董事刘 鹏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 424,89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774%;公司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 284,6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518%;公司董事会秘书孙艳春女士持有公司股 票共计 73,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135%;公司副总经理王 艳萍女士持有公司股票共计 523,1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953%;公司副总经理王庭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 287,55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524%;公司副总经理古文韬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共计 6,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011%;公司监事梁遇春先生 持有公司股票合计 11,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020%;公司 监事王小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合计 39,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073%。上述人员所持股票均来源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二级 市场增持。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董事刘鹏举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142,875 股,占总股本的 0.0260%;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95,000 股,占总股本的 0.0173%;董事会秘书孙艳春女士拟减持不超过 23,700 1 股,占总股本的 0.0043%;副总经理王艳萍女士拟减持不超过 176,000 股,占总股本的 0.0321%;副总经理王庭良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102,875 股,占总股本的 0.0187%;副总经理古文韬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1,500 股,占总股本的 0.0003%;监事梁遇春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4,000 股,占 总股本的 0.0007%;监事王小飞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13,775 股,占总股 本的 0.0025%。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限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 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刘鹏举先生,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孙艳春 女士、副总经理王艳萍女士、副总经理王庭良先生、副总经理古文韬先生,监事 梁遇春先生、王小飞先生(以下简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 人”)分别 递交的《关于减持股票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其他方式取得:402,390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刘鹏举 424,890 0.0774%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2,500 理人员 股 其他方式取得:260,600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邢建军 284,600 0.0518%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4,000 理人员 股 其他方式取得:56,700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孙艳春 73,900 0.0135%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7,200 理人员 股 其他方式取得:500,150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王艳萍 523,150 0.0953%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3,000 理人员 股 其他方式取得:264,050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王庭良 287,550 0.0524%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3,500 理人员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古文韬 6,000 0.0011%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6,000 股 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 其他方式取得:6,000 股 梁遇春 11,000 0.0020% 理人员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5,000 股 王小飞 董事、监事、高级管 39,900 0.0073% 其他方式取得:24,700 股 2 理人员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5,200 股 注:上表持股比例为持股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因公司“华钰转债”处于转股期, 总股本持续变化,截至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为 549,064,978。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王艳萍 4,000 0.0008% 2017/9/1~ 28.37-28.37 2017 年 7 月 2017/9/2 17 日 王庭良 71,000 0.0135% 2017/8/31~ 25.51-28.50 2017 年 7 月 17 2017/11/6 日 注:2017 年 7 月 17 日,王艳萍女士和王庭良先生的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时,公司的总股本为 526,352,600 股。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25,916,300 股。上表 减持比例为减持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 减持 计划减 减 股东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合理 拟减持股 持数量 减持方式 持 名称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 份来源 (股) 原 区间 因 刘鹏举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0/8/31 ~ 按 市 公司限制性 个人 142,875 0.0260% 持,不超过: 2021/2/26 场 价 股票激励计 资金 股 142,875 股 格 划、二级市 需求 场取得 邢建军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0/8/31 ~ 按 市 公司限制性 个人 95,000 0.0173% 持,不超过: 2021/2/26 场 价 股票激励计 资金 股 95,000 股 格 划、二级市 需求 场取得 孙艳春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0/8/31 ~ 按 市 公司限制性 个人 23,700 0.0043% 持,不超过: 2021/2/26 场 价 股票激励计 资金 3 股 23,700 股 格 划、二级市 需求 场取得 王艳萍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0/8/31 ~ 按 市 公司限制性 个人 176,000 0.0321% 持,不超过: 2021/2/26 场 价 股票激励计 资金 股 176,000 股 格 划、二级市 需求 场取得 王庭良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0/8/31 ~ 按 市 公司限制性 个人 102,875 0.0187% 持,不超过: 2021/2/26 场 价 股票激励计 资金 股 102,875 股 格 划、二级市 需求 场取得 古文韬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0/8/31 ~ 按 市 二级市场取 个人 1,500 股 0.0003% 持,不超过: 2021/2/26 场 价 得 资金 1,500 股 格 需求 梁遇春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0/8/31 ~ 按 市 公司限制性 个人 4,000 股 0.0007% 持,不超过: 2021/2/26 场 价 股票激励计 资金 4,000 股 格 划、二级市 需求 场取得 王小飞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0/8/31 ~ 按 市 公司限制性 个人 13,775 0.0025% 持,不超过: 2021/2/26 场 价 股票激励计 资金 股 13,775 股 格 划、二级市 需求 场取得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 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上表计划减持比例为计划减持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因公司“华钰转债”处于 转股期,总股本持续变化,截至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为 549,064,978。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 人严格履行了关于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义务。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刘鹏举、王艳萍、王庭良、古文韬、邢建军、孙艳春)承诺:自 2018 年 6 月 14 日至 2019 年 6 月 13 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 因上市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 4 份。在上述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则减持公司股票所得 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如上述承诺期满后依法发生 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形,亦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 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鹏举、王艳萍、王庭良、古文韬、 邢建军、孙艳春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 定的情况;在相关减持主体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相关减持主体及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5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