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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秋航空:春秋航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02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2-058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方式
发出,并以电话进行了确认。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监事会主席徐国萍、监事唐芳
以及职工监事金晶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萍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
全部 3 名监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及《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监事会同意 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244,417.97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44,335.81 万
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82.15 万元(含尾数差异)。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春
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