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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拖股份:一拖股份关于2022年-2024年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39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2024 年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中国一拖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拖”)签订的《采购货物协议》《销
        售货物协议》《综合服务协议》《采购动能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土地
        租赁协议》;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拖财务公
        司”)与中国一拖签订的《贷款服务协议》《票据贴现服务协议》《票据
        承兑服务协议》;一拖财务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
        机财务公司”)签订的《同业业务服务协议》及各协议2022年、 2023
        年、2024年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拖财务公司与中国一拖签订的《存款服务协议》因构成“关联方向上
        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豁免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批和披露,但需按照应
        当披露的交易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持续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持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2024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包括11项持续关联交易协议及各协议2022
  年-2024年交易上限金额,其中:《存款服务协议》及其2022年-2024年交易上

                                      1
限金额由全体董事全部表决通过;其余10项协议及其2022年-2024年交易上限
金额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全部表决
通过。
    根据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与中国一拖签订的《采购货物协议》《销
售货物协议》《综合服务协议》《采购动能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土地租赁协
议》;一拖财务公司与中国一拖签订的《贷款服务协议》《票据贴现服务协议》
《票据承兑服务协议》;一拖财务公司与国机财务公司签订的《同业业务服务
协议》 以下合称“须提请股东大会审批的持续关联交易”)及各协议2022年、
2023年、2024年各年度预计交易上限金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
股东中国一拖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关于财务资助审批及披露相关规定,一拖财务公司与中国一拖签订的《存款服
务协议》,豁免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批和披露。同时,一拖财务公司与中国一
拖签署的《存款服务协议》预计交易上限金额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50%,因此该协议及上限金额仍需按应当披露的交易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由全
体股东审议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第一拖拉机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于2021
年8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2024年持续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关于《公
司2022年-2024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上交所及香港联交所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2022年-2024年持续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及正
常的业务需要,各项协议交易条款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商业
条款订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
年-2024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交所《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2024年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持续关联交易及各年度上限金额发表如下意见:


                                  2
        1、2022 年-2024 年持续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及正常的业务需要,该等
  关联交易条款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商业条款订立,且各项
  交易的年度上限金额按照双方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测算;
      2、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两地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其中, 存款服务协议》
 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关于
 “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
 披露的情形。其他持续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
 除《存款服务协议》外,关联股东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将对其他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的持续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3、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关联交易公平合
 理原则。
      (二)前次执行情况
      公司2019年-2021年持续关联交易各年度实际发生额均未超过批准交易上
限,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实际发              实际发                上半年实    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
 协议名称    批准                批准                批准
                          生                   生                际发生        差异较大原因
             上限                上限                上限
                       金额                金额                   金额

 《采购货
            86,000    42,515    95,000    61,710    104,000      34,582
 物协议》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
                                                                            配套销售农机具产品
 《销售货                                                                   低于预期。
            34,500    22,844    37,000    31,220    39,500       12,006
 物协议》

 《综合服
            18,500    13,262    20,000    18,341    22,000       11,701
 务协议》                                                                   公司运输服务、能源产
 《采购动                                                                   品需求低于预计。
            20,500    13,368    22,000    17,469    23,500       8,077
 能协议》
 《房屋租
              950       926       950       932       950         330                /
 赁协议》
 《土地租
             1,350      889      1,350      974      1,350        573                /
 赁协议》
 《存款服                                                                   中国一拖部分子公司
            230,000   157,674   280,000   181,783   280,000     163,847
 务协议》                                                                   实施业务重组,一拖财
 《贷款服                                                                   务公司服务的关联方
            115,000   113,215   130,000   95,324    145,000      89,215
 务协议》                                                                   数量减少;关联方实际
                                           3
 《票据承                                                              业务需求下降。
 兑服务协   33,600    15,846     37,600    14,229   42,000    20,862
   议》
 《票据贴
 现服务协   25,000    13,735     30,000     840     35,000    9,079
   议》
 《同业业                                                              一拖财务公司同业业
 务服务协   100,000   20,000     100,000   60,000   100,000   60,000   务实际业务需求比预
   议》                                                                计减少。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一拖
    法定代表人:黎晓煜
    注册资本:302,374.96万元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
    主营业务: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汽车、工程机械、柴油机、发电机、叉车、
自行车、喷油泵及上述产品零配件制造、销售;煤矿机械、槽车、模具、机床、
锻铸件、工夹辅具及非标准设备制造。工业用煤气(禁止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
用途,限分支机构经营);氧(压缩的)、氧(液化的)、氮(压缩的)、氮(液化
的)、空气(压缩的)生产与销售(以上五项限分公司凭证经营);道路普通货物
运输、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3类,凭许可证经营);进出口(按资质证);承
包境外机电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
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148.23                    48.26                 94.01                 0.87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
    法定代表人:张晓仑
    注册资本:260 亿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主营业务: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外大型成套设备及工程
项目的承包,组织本行业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科研产品的生产、销售;
                                           4
汽车、小轿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出口
业务;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组织国内企业出国(境)参、办展;举
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3,548.98         1,242.80          2,828.75     80.09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国机集团授权中国一拖代表其签订《采购货物协议》《销售货物协议》。
(三)国机财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祖晴
    注册资本: 15 亿元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
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
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383.23           30.77              5.14        2.97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
(四)前期同类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一拖、国机集团及国机财务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较
强的履约能力。
三、 本次持续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预计交易上限金额

   (一)《采购货物协议》

      1、协议主要条款
                                     5
      交易双方:         中国一拖(代表中国一拖及子公司、 国机集团及其子公
                         司),作为供应方;
                         本公司(代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采购方。
      标的货物:         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钢材、生铁、废钢、焦碳、有色金
                         属、油料)、其它工业产品的设备(包括机床)、配套件(包
                         括夹具及模具)、零部件(包括喷油泵)及其他采购方生产
                         及经营所需的产品。
      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支付条款:          原则上货款应在采购方确认收到货物之日起三个月内结
                         清。经双方协商后,采购方可于货物预计发出日前不超
                         过六个月预付货款。
    定价条款:           就每项货物的价格,应于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会计年度
                         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独立第三方价格:透过行业网站所报价格或于市场查
                         询所得的独立第三方之间的交易价格;
                         (2) 中国一拖与独立第三方之间的交易价格;
                         (3) 成本加成定价:按成本加成法确定价格(计税价),
                         即:计税价=成本×(1+成本加成率),其中成本加成率
                         不超过 30%。
      2、 预计交易上限及测算理由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71,000 万元                  71,000 万元         75,000 万元

      (1)参考过往实际发生交易金额;
      (2)公司将坚持采用向用户提供成套解决方案的销售策略,2022年至2024
   年预计将增加向中国一拖采购收获机及农机具产品数量,满足用户日益增长
   的全程、全面机械化作业要求。

(二)《销售货物协议》

      1、协议主要条款
      交易双方:         本公司(代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供应方
                                         6
                       中国一拖(代表中国一拖及其子公司、 国机集团及其子
                       公司),作为采购方
      标的货物:      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零部件(包括铸锻件)、配套件(含
                       半成品及产成品)、设备(包括柴油机及拖拉机)及其它
                       采购方生产及正常经营所需的产品。
      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支付条款:      原则上货款应在供应方发出货物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清。经
                       双方协商后,采购方可于货物预计发出日前不超过六个月
                       预付货款。
      定价条款:      就每项货物的价格,应于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会计年度按
                       照以下顺序确定:
                       (1)独立第三方价格:透过行业网站所报价格或于市场查
                       询取得的独立第三方之间的交易价格;
                       (2) 本公司与独立第三方之间的交易价格;
                       (3) 成本加成定价:按成本加成法确定价格(计税价),
                       即:计税价=成本×(1+成本加成率),其中成本加成率不
                       超过30%。
      2、预计交易上限及测算理由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4,500 万元           24,500 万元           26,000 万元
      (1)参考过往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
      (2)根据中国一拖业务发展规划,未来三年将力争提升收获机、机具产
  品销量,公司将向其稳定供应收获机及机具产品所需的柴油发动机及相关零部
  件产品。

(三)《综合服务协议》

 1、协议主要条款
 交易双方:        中国一拖(代表中国一拖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供应方及
                   ╱或供应代理
                   本公司(代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采购方及╱或采
                                      7
                   购代理。
 将提供的服务:     运输、运输辅助及与生产相关的加工承揽服务
 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支付条款:          运输服务:原则上在本公司确认发送╱收到货物之日起三个
                              月内结算。
                    运输辅助服务:每月结算一次,并于次月底前付款。
                    加工承揽服务:加工承揽服务结束之日起60天内结清。
定价条款:          就每项协议服务之服务费,于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会计年度
                     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即于日常业务过程,其他供应商
                     向独立第三方根据正常商业条款于同一地区提供相同或类
                     似服务的价格;
                    (2)中国一拖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
                    (3) 成本加成法确定价格(计税价),即:计税价=成本×
                   (1+成本加成率),其中成本加成率不超过 10%。
                    中国一拖承诺,向本公司提供服务的适用价格不会高于其向
                     独立第三方客户提供相同服务的价格。
2、 预计交易上限及测算理由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19,000 万元             19,000 万元         20,000 万元
    (1)参考过往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
    (2)本公司将利用中国一拖现有物流运输基础设施优势、区域位置优势为
 公司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并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委托中国一拖利用其金属
 热处理等能力开展部分零部件加工承揽业务;
    (3)综合服务费用的厘定主要考虑实际业务需求、燃油价格及劳动力成本
 波动等因素。

(四)《采购动能协议》

 1、协议主要条款
 交易双方:        中国一拖,作为供应方
                                       8
                   本公司(代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采购方
 能源产品:        本公司生产所用的能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力、氧气、
                   氮气、蒸汽、采暖、天然气及压缩空气。
 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支付条款:        每月结算一次,至次月月末前支付完毕;经协议双方协商后采
                   购方可提前不超过六个月预付能源产品采购款
定价条款:        能源产品价格将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市场价格;
                 (2)为中国一拖与独立第三方之间的交易价;
                 (3)按成本加成率确定价格(计税价),即:价格=成本×(1+
                     成本加成率),其中成本加成率不超过16%。
              中国一拖承诺,向本公司提供的能源产品价格不高于向其独立第三
              方客户提供的相同能源产品的价格。
2、 预计交易上限及测算理由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19,000 万元          19,000 万元            20,000 万元
   (1)参考过往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
   (2)当前国家大力推进生产企业开展环保及节能减排工作,未来能源消耗
增速将放缓;同时,考虑可能存在的能源价格上涨因素,未来3年能源采购交易
金额预计小幅增长。

(五)《房屋租赁协议》

 1、协议主要条款
 交易双方:         中国一拖(代表中国一拖及其子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代表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承租人
 将租赁的房屋:     包括但不限于位于中国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 号面积约为
                    87,000平方米的房屋及附属物
 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支付条款:         本公司将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以现金方式支付该年度租金
 优先权:          中国一拖将就位于中国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给予本公司
                                     9
                   不多于8,500平方米的租赁优先权。
定价条款:        于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会计年度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中国一拖作为出租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的交易价格;
                  (2)倘上述价格不适用,则由双方参考相近区域内类似物业的
                  市场租金公平磋商厘定。
2、 预计交易上限及测算理由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800 万元              800 万元              800 万元
     (1)根据2022年至2024年公司预计租赁房屋面积约95,500平方米(已考虑
 因经营发展需要可能需要增加约8,500平方米)的实际使用需求;
     (2)房屋租赁价格主要参考中国一拖周边区域的市场价格,及/或中国一拖
 向独立第三方出租房屋收取的租赁费。

(六)《土地租赁协议》

 1、协议主要条款
 交易双方:         中国一拖(代表中国一拖及其子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代表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承租人
 将租赁的土地: 包括但不限于位于中国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总土地面积
                    约338,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支付条款:       本公司将于每个会计年度年底前,以现金方式支付该年度租金
 优先权:          中国一拖将就位于中国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土地给予本
                   公司不多于65,000平方米的租赁优先权。
定价条款:        于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会计年度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中国一拖作为出租方与独立第三方之间的交易价格;
                  (2)倘上述价格不适用,则由双方参考类似物业的市场租金公
                  平磋商而厘定。
2、 预计交易上限及测算理由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1,400 万元            1,400 万元            1,400 万元
                                    10
      (1)根据2022年至2024年公司预计租赁场地面积403,000平方米(已考虑因
  经营发展需要可能需要增加约65,000平方米)的实际使用需求;
      (2)土地租赁价格主要参考中国一拖周边区域的市场价格,及/或中国一拖
  向独立第三方出租场地收取的租赁费。

(七)《贷款服务协议》

 1、协议主要条款
 交易双方:         一拖财务公司
                    中国一拖(代表其控股/控制的子公司及持股比例超过10%
                    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将提供的服务:     贷款服务
 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支付条款:         将于各份具体贷款合同内规定
定价条款:         就贷款服务,于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拖财务公司所收取的贷款
                    服务费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中国银保监会或人民银行规定的费率;
                   (2)于市场查询的国内金融机构就同类及相同期限的贷款收
                  取的费率;
                  (3)由一拖财务公司和中国一拖依据公允原则协商确定。
  担保:            一拖财务公司可要求中国一拖就中国一拖于贷款服务协议项
                   下产生的债务提供资产抵押或其他担保。
  承诺:           中国一拖承诺其在一拖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应大于贷款余额。
                   当中国一拖违反此承诺,一拖财务公司有权利限制中国一拖向
                   任何第三方以其存于一拖财务公司的资金支付,或要求中国一
                   拖提高其在一拖财务公司保有的存款。

要求提前偿    一拖财务公司应优先满足本公司的资金需求。视乎本公司的资

付的权利:    金短缺的情况,一拖财务公司有权向中国一拖发出终止或条款修
              订通知,要求终止授予中国一拖的贷款或修订其条款,以便收回
              资金用以支持本公司的生产经营。
2、 预计交易上限及测算理由
                                     11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100,000 万元               110,000 万元       120,000 万元
   (1)参考过往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
    (2)一拖财务公司的资本管理策略:一拖财务公司2021年截止上半年各月
底的平均财务资源47.3亿元,贷款及贴现各月末平均余额为22.1亿元,约占平
均财务资源的47%,预计未来三年的平均财务资源分别可达到48亿元、50亿元、
52亿元,未来三年的贷款及贴现总额预计分别为22.56亿元、23.50亿元、24.44
亿元;
    (3)中国一拖业务发展计划及贷款业务需求:根据中国一拖十四五规划业
务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预计2022-2024年关联方贷款及贴现占一拖财务公司贷
款及贴现总额的48%、53%和58%,平均比例为53%。2022年至2024年,中国一拖
在一拖财务公司的贷款及票据贴现总额预计为11亿元、12.5亿元、14亿元。据
一拖财务公司关联方贷款及票据贴现业务的历史数据,贷款、票据贴现分别占
贷款及票据总额的90%、10%。因此,中国一拖在一拖财务公司2022年至2024年
的任一时点贷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11亿元、12亿元。

(八)《票据贴现服务协议》

 1、协议主要条款
 交易双方:        一拖财务公司
                   中国一拖(代表中国一拖及其子公司)
 将提供的服务:    一拖财务公司向中国一拖提供票据贴现服务
 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支付条款:        将于各份具体合同内规定
定价条款:         于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拖财务公司所收取的服务费按照以下顺
                    序确定:
                  (1)中国银保监会或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及相同期限的票据贴
                  现服务的费率;
                  (2)于市场查询的国内金融机构就同类及相同期限的票据贴现
                  服务收取的费率;
                  (3)由一拖财务公司与中国一拖公平磋商,并将主要参考业内
                                      12
                  第三方提供可比较交易的公平费率、其财务状况以及交易的条
                  款及规模后确定。
2、 预计交易上限及测算理由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10,000 万元            12,000 万元         15,000 万元
   (1)参考过往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
    (2)一拖财务公司的资本管理策略:一拖财务公司2021年截止上半年各月
底的平均财务资源47.3亿元,贷款及贴现各月末平均余额为22.1亿元,约占平
均财务资源的47%,预计未来三年的平均财务资源分别可达到48亿元、50亿元、
52亿元,未来三年的贷款及贴现总额预计分别为22.56亿元、23.50亿元、24.44
亿元;
    (3)中国一拖业务发展计划及贷款业务需求:根据中国一拖十四五规划业
务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预计2022-2024年关联方贷款及贴现占一拖财务公司贷
款及贴现总额的48%、53%和58%,平均比例为53%。2022年至2024年,中国一拖
在一拖财务公司的贷款及票据贴现总额预计为11亿元、12.5亿元、14亿元。据
一拖财务公司关联方贷款及票据贴现业务的历史数据,贷款、票据贴现分别占
贷款及票据总额的90%、10%。因此,中国一拖在一拖财务公司2022年至2024年
的任一时点票据贴现余额不超过1亿元、1.2亿元、1.5亿元。

(九)《票据承兑服务协议》

 1、协议主要条款
 交易双方:         一拖财务公司
                    中国一拖(代表中国一拖及其子公司)
 将提供的服务:     一拖财务公司将向中国一拖提供票据承兑服务
 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支付条款:         将于各份具体票据承兑服务合同内规定
定价条款:          就票据承兑服务,于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拖财务公司所收取的
                    服务费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
                  (2)根据同行业或类似交易的收费标准确定;
                                      13
                  (3) 由一拖财务公司和中国一拖协商确定,就一拖财务公司和
                  中国一拖依据公允原则协商确定的服务费而言,应考虑的主要
                  因素为同行业的第三方提供相同或类似服务的公平价格。
  担保:          一拖财务公司可以要求中国一拖就中国一拖于票据承兑服务协
                   议项下产生的债务提供资产抵押或其他担保。
2、 预计交易上限及测算理由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1,000 万元           22,000 万元          23,000 万元
    (1)参考过往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
    (2)一拖财务公司的资本管理策略:根据一拖财务公司历史及预计所有者
权益,于2021年6月底,一拖财务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约为8.6亿元,预计2022年至
2024年将分别达到9.0亿元、9.3亿元、9.5亿元。据此,根据财务公司相关监管
规定,预计未来3年一拖财务公司开展承兑业务规模可达到14亿元-15亿元;
    (3)中国一拖票据承兑业务需求:参考一拖财务公司关联方票据承兑业务
历史数据(最高时点余额占一拖财务公司承兑业务规模的比例约为15%),结合
中国一拖业务发展可能对票据使用量的增加,2022年至2024年任一时点票据承兑
余额不超过2.1亿元、2.2亿元、2.3亿元。

(十)《同业业务服务协议》

 1、协议主要条款
 交易双方:         一拖财务公司
                    国机财务公司
 将提供的服务:     一拖财务公司与国机财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融资服务,包括
                    同业存款、同业拆借及信贷资产转让以及其他同业业务服务。
 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支付条款:         将于各同业业务具体服务合同内规定
定价条款:         就同业业务,于本协议有效期内,定价按照以下顺序:
                    (1)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借拆市场公布的同类及同期同业拆
                     借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及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债券
                     交易的同业债券交易利率;
                                     14
                    (2)参考其他金融机构公布的同类资金银行同业存款相同期
                      限的价格;
                     (3)若以金融资产为标的物进行买卖或抵押以获得资金融通,
                      参考其他金融机构公布的标的物的市场资金融通价格;
                     (4)倘上述费率均不适用,则由双方根据彼等的财务状况、
                      金融资产的期限、规模及质量公平磋商。
担保:                一拖财务公司可以要求国机财务公司就国机财务公司于同
                      业业务协议项下产生的债务提供资产抵押或其他担保。
2、 预计交易上限及测算理由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80,000 万元          80,000 万元           80,000 万元
    (1)参考过往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
    (2)同业业务有关监管要求:根据《同业拆借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最高拆入限额和最高拆出限额均不超过该机构实收资本的100%。一拖财
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该业务拆出资金人民币4亿元同时拆入资金人民币
4亿元符合监管要求;
    (3)一拖财务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为防控风险,一拖财务公司逐年收缩金
融投资业务规模。同时,为提高阶段性冗余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一拖财务
公司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情况,将阶段性冗余资金投向收益相对较高且
风险较小的同业业务。

(十一)《存款服务协议》

 1、协议主要条款
 交易双方:         一拖财务公司
                    中国一拖(代表中国一拖及其子公司)
 将提供的服务:     一拖财务公司向中国一拖提供存款服务
 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支付条款:         将于各份具体存款合同内规定
 存款利率:         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拖财务公司所支付存款利息的利率标准按
                    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15
中国一拖承诺:     (1) 促使中国一拖根据其他方提供的相同条款及条件将其
                         资金优先存于一拖财务公司;
                   (2)中国一拖在一拖财务公司的存款应大于贷款余额。当中国
                     一拖违反此承诺,一拖财务公司有权利限制中国一拖向任
                     何第三方以其存于一拖财务公司的资金支付,或要求中国
                     一拖提高其在一拖财务公司的存款。
 抵销权利:        中国一拖不可撤回并促使中国一拖及其子公司不可撤回地向
                   一拖财务公司授出权利, 在中国一拖及其子公司违约时,一
                   拖财务公司可以将其相关存款账户金额抵销中国一拖及其子
                   公司因贷款业务及╱或票据承兑业务而产生的一切债务。
2、 预计存款最高余额及测算理由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30,000 万元           230,000 万元        230,000 万元
      (1)参考过往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
      (2)考虑中国一拖未来业务发展计划及资金状况。


    四、内部控制措施
    为确保持续关联交易符合协议约定的定价条款及不超过年度预计的上限金
额,本公司制订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并由本公司财务部门、董事会办公室以及
审计法务部门负责实施及监督:
    (一)本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及日常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业务单位根
据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持续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原则及
其他条款。
    (二)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法律部门负责对持续关联交易各协议
主要条款及定价原则是否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是否符合公平合理及有关法律法
规进行审核。各业务单位在开展具体业务时,将由其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通过参
与合同评审流程审核监控本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及关联方之间的各类交易拟定的
价格及相关条款。
    (三)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财务部门定期统计、检视各项关联交易协议实

                                     16
际发生金额占批准上限的比例以及全年预计情况,并及时提示业务单位注意交易
上限使用额度。确因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增加交易上限金额,按规定履行相应审批
程序后方可实施,确保关联交易合规履行。
    (四)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关联交易业务进行内部控制监督评价。
    (五)公司审计师按规定对持续关联交易定价及年度上限金额进行年度审核。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自 1997 年起,本公司与中国一拖已经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与中国一拖之间的地域便利及其提供原材料供应与服务供应的可靠
性,均有利于本公司对产品性能、产品品质以及生产成本的有效控制,订立新协
议有利于本公司的日常营运及生产管理。
    一拖财务公司与中国一拖、国机财务公司订立金融服务协议,一是因为中国
一拖与本公司之间涉及生产的持续关联交易需要每日结算服务。一拖财务公司是
本公司与中国一拖进行业务结算的重要平台。一拖财务公司提供及时结算,加快
了本公司的现金流动,增加了本公司的资产流动性。二是随着一拖财务公司财务
资源增加以及农机产品生产销售的季节性特点,使得一拖财务公司在出现阶段性
资金结余时,可以通过向中国一拖提供金融服务有效提升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为本公司带来收益;在出现流动资金压力时,为确保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可以
通过同业业务解决短期流动性问题。同时,订立同业业务服务协议的还可以进一
步扩大一拖财务公司的交易对手选择范围及提高议价能力。三是一拖财务公司向
中国一拖提供的金融服务将根据内部控制委员会批准的信贷评级政策,严格遵守
贷款信贷评级规定及贷款审批程序。由于一拖财务公司了解中国一拖的信贷情况
及财务状况,整体交易风险较低。
    该等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本
公司的独立性也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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