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其中,公司与采埃 孚一拖(洛阳)车桥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全体董事参 与表决,其他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2、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 运营需要。协议内容及预计金额符合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原则,不 会对公司的整体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